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03-01 11:17 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单位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种专业规划,并依法实施管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的国家标准定额及地方标准定额,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开工审批和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执法监督;主管全县建筑业,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审查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指导、管理建筑市场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准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城建企业生产安全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制定建筑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主管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与其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制定和实施全县测绘规划,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和测量标志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与环境卫生、城市路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等28项工作。

(二)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党的基层建设,优化中层班子结构,持续推进学习教育活动。二、完成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和乡镇规划编制工作,强化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三、推进宜居城市试点县建设、百镇建设试点镇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工作,大力实施城乡提升大会战战略。四、以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和土坯房改造等为工作载体,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五、以工程质量两年行动、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活动等为工作载体,稳定提升建筑业管理水平六、加强对商品房开发和销售的服务和监管力度,有效管控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巩固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七、以精准扶贫行动为工作载体,确保本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按时完成。八、全面完成其他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  12个。主要包括: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三台县东山公园、三台县杜甫纪念馆、三台县国有土地管理办公室、三台县环卫所、三台县城市监察大队、三台县绿化队、三台县招标办、三台县住房保障中心、三台县民力堰管理站、三台县工程质量监测站、三台县村镇规划所、三台县造价站、三台县城建档案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国防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3879.00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收入预算23879.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6.409万元,占27.6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282.60万元,占72.38%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支出预算23879.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0.409万元,占20.44%;项目支出18998.60万元,占79.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6.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282.60万元

支出包括:国防支出129.16万元、教育支出11.7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10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1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79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34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96.40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05.751万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129.16万元,占1.96%;教育支出11.7551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1038万元,占4.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172万元,占1.58%;城乡社区支出22798.48万元,占83.62%;住房保障支出513.3411万元,占7.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1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2.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75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22.10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1.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51.75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的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51.6335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以外的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01.95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83.34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96.4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0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减少80.6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中央、省级各项要求,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出台新的制度加强内部接待控制,减少接待业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39.58%。主要原因是:除机关2辆(拟报废)、村镇所、质监站为一般公务用车外,人防办车辆为人防指挥车、绿化队车辆为绿化工程车、环卫所车辆为洒水车、垃圾车。以上车辆均已老化、油耗高、维修费用较高;物价上涨,导致保险基数上涨;城市范围不断扩大,绿化品质提高、基础设施维护不断增加业务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6辆,2018年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50万元,用于76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282.60万元。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282.6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032.6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17282.60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424.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拆迁补偿费用的支出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29.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等的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0.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除征地拆迁、城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为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中列支的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2018年预算数为4021.6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交通设施建设的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18年预算数为4408.0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费用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17282.60万元,其中:
  项目支出17282.60万元,主要包括:拆迁补偿费、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市政日常维护费、规划编制费和土坯房改造资金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1.7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4.0431万元,增长36.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48.5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专用车辆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截至2017年底,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6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的支出

8.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9.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部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以外的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项目拆迁补偿费用的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城市建设等的支出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部门除征地拆迁、城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为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中列支的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城区交通设施建设的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垃圾处理费用的支出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