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营镇

发布日期:2018-11-23 10:58 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刘营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人事、监察、劳资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稿、电)的草拟、修改、校核、印制、收发、登记、交办、督办、存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各种会议、会务、事务、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党务、政务、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议案、提案;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经济、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规划、农业资源、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及多种经营;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三高"农业的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做好辖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建设项目申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生态村建设等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发展、科技进步、对外经济协作与交流,对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负责协调工商、税务、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公路管理工作。

3.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救济、"五保"、扶贫、殡葬、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收容遣送、残联工作;负责抚恤、救济费和优待金、五保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和灾情调查、报灾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民政部门承办辖区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目标及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育龄妇女季度"三查"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实施人口计划、检查评估人口计划完成情况、人口统计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办理;负责计划生育干部、技术协会队伍的自身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

4.贯彻落实信访群众工作的各项制度和任务;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上级交办处理的群众工作事项;负责协调处理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突发性上访事件等重要群众工作事项;协助上级信访部门对有关单位处理的辖区内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负责研究、分析群众工作事项,对重大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为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负责群众信息工作的收集、分析、上报,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落实国家支农政策;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和组织执行乡(镇)预算;负责发放各项涉农、惠农政策性补贴;负责监管专项资金使用;负责管理镇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负责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

6.负责宣传、执行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辖区城镇的管理办法;负责市政工程设备购置、市政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治理、公共客运交通、防汛等安全管理;负责辖区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工业和民用建筑、道路、绿化、管线的规划和建设。

7.负责本辖区农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意见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中规范化栽培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测、检疫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做好农村能源建设;负责做好蚕桑生产规划和发展工作;负责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8.负责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搞好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搞好劳务开发,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负责退休管理服务,协助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多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指导村(居)委会文化活动室的工作;协助管理辖区内文化市场。

9.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的组织与实施;受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负责辖区内兽药和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中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辖区草场管理生产统计。

10.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受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统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受林业局委托,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11.负责贯彻实施涉水法律和水利(水产)方针政策,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负责编制辖区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按照批复方案,开展业务指导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业务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安全调度和运行,开展辖区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工作;开展辖区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开展辖区水产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产病害的监测、预报、防治。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测、检疫,渔业水环境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渔业信息及教育培训服务;承办辖区内涉水纠纷与水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配合各灌区做好灌区管理工作;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它水利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12.负责辖区内农村机电提灌站的申报、建设、规划和抗旱提水;负责辖区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负责辖区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和督促检查;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试验、示范及培训;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辖区内农机市场管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

1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集镇规划和农民新村、农房建设规划监督和实施;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建筑工匠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负责辖区内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建设规费收缴工作。

14.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做好土地用途管制工作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土地整治的规划报批协调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小集镇建设工作中的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及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农房建设的规划及资料的报批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国有土地的转让、抵押、出租和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权流转等土地交易行为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做好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的前期基础工作;负责本辖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信访、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和参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土地经费收缴管理工作;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开展上级布置的突击性的专项业务工作,完成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镇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三大产业齐头并进,镇域经济综合竞争实力逐渐增强;工业经济运行平稳。新发展规上企业2家,共达6户;新增1家限上企业,共达6户;固定资产投资7015万(完成目标数200%),招商引资2.25亿(完成目标数118%)。组织召开镇域内优秀企业家座谈会2次,并与2家企业意向性达成投资协议。三台县2017年第四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刘营召开,全镇上下齐心协力为冬瓜山电航建设和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全镇共流转土地8000亩(其中新增1200亩),种植蔬菜水果10000亩(其中新增2000亩),种植蚕桑1000亩(其中新增200亩),种植麦冬5000亩(其中新增1300亩),新发展藤椒230亩,年出栏生猪36532头。依托国家级青龙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发展生猪养殖大户3户,现年出栏50头(以猪为单位)以上大户达84户,500头以上规模户达12户。新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个,现已达82个。今年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出口麦冬质量安全示范区”。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11户电子商务网店销售金额812万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亿元。“双创”基地已吸纳33名创业者(其中大学生创业19人,返乡农民工14人),创办企业达35家,吸纳周边群众就业700余人。

 

2、着力提升城乡发展水平,城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牢牢把握以城镇发展为主支撑推动城乡统筹的根本取向,城镇发展水平加快提升。1.2公里卫星干道和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100余万元对场镇污水管网进行了整治,场镇新增路灯64盏、新增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投入20余万元整改绵三路沿线违法建设,清理场镇10公里弱电线缆。农村基建推向纵深。投资104万元的石家村渡改人行桥省民生项目已主体完工;投入220万元新建村社道路18公里、精修山平塘4口、新建蓄水池5口;新建1.7公里村道彻底解决全镇唯一一个未通村道的行政村;投入481万元整治沟渠2.2公里、硬化沟渠6.3公里。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投入30余万元对域内41公里大小河道的白色垃圾、水莲花等进行清除;年度维修垃圾池42个,清理及转运白色垃圾、生活垃圾等200余吨;土坯房改建稳步推进,现已设立1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3处,农村生产生活及人居环境大大改善。2018年2月27日,绵阳电视台专题报道我镇土坯房拆除和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

 

3、坚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发展动力活力充分释放。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改革创新,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活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三办两中心”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内设机构;完善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职能职责,镇本级和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48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均能在镇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结。实施镇村妇联区域化建设改革。试点镇村妇联区域化建设改革创新,召开刘营镇妇女联合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妇女代表154名、执行委员会委员45名,实现基层妇联组织和工作最大限度覆盖各领域妇女群众。实施三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成功接受市县验收。

 

4、坚持保障改善民生事业,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锁定“两不愁”和“四个好”目标,以“绣花”功夫全力攻坚,全镇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坚定不移实施“脱贫攻坚大会战”,落实专项扶贫规划,实现减贫194户、499人。向贫困村定向投入资金600余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22.8万元),新建社道路3.15公里,村道路1.9公里,人饮工程(打机井)80口,新建蓄水池5口,整治山平塘3口,整治河道610米,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新建标准蚕房21000余平方米,新发展桑树150余亩;打造标准文化室55平方米、卫生室60平方米。投入住房改造资金283.5万元,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2256人,D级危房改造77户,现已全部入住。2017年10月10日,绵阳日报专题报道我镇贫困村黄泥井村贫困户汪守全的脱贫事迹。2017年,三台电视台也先后3次专题报道我镇黄泥井村脱贫摘帽工作。2018年2月,我镇被县委评为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深入实施社会救助体系。新建4个“日间照料中心”,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发放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各类资金954.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率达98%,全面完成城乡医疗保险代扣签约工作。统筹推进社会事业。投资45万元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广东馆进行了抢险维修改造。举办各类文体活动4场次,公益电影放映243场次。对非遗文化民俗“马马灯”进行了文化传承。改善办学条件,连续五年表彰10名享受政府津贴优秀教师,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跃居全县前列。加强人口计生工作,落实“全面二孩”政策,政策生育率达98.7%。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不断提高。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投入18万元增添场镇环卫设备和队伍建设。对全镇97户大型养殖户粪污排放进行规范化建设,秋季动物防疫成功通过省市检查。全面落实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基本实现了“不冒一处烟,没有一处痕迹”的目标。

 

5、坚持构建现代治理体系,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加快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安定团结、和谐有序的发展氛围充分形成。加强民主政治建设。镇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人民代表作用,今年我镇人大工作接受市人大领导来镇调研、指导工作,得到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加强党管武装,镇工青妇人民团体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法治刘营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政务、村(居)务公开,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构建群防群治新格局,抓好重大时段、重点人群的稳控工作,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37起、化解924起,调处率98%。如赵埝村张长久治安事件、卫星村王维邻里纠纷、卫星四社的集体财产分配等问题,通过镇村社三级调解,都得到了合理化解。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违法青少年、两劳释解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基层治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积极开展“八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摸底,落实包案领导,具体负责部门,逐步化解。强化安全监管,组织开展20次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4处,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017年10月,刘营镇代表全市顺利通过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2018年1月,刘营镇代表全县顺利通过市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均获高度评价。

 

二、部门概况

刘营镇下属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刘营镇本年收入合计403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7.03万元,占6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3.82万元,占3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2017年刘营镇本年支出合计403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92万元,占44.55%;项目支出2234.93万元,占55.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30.8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45.24万元,增长103%。增长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较2016年增长幅度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36.42万元,增长27.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7.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3.97万元,占28.87%;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占0.12%;教育支出1.82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97万元,占21.98%;医疗卫生支出44.64万元,占1.78%;节能环保支出15.88万元,占0.63%;城乡社区支出31.28万元,占1.25%;农林水支出1089.25万元,占43.45%;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41.25万元,占1.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7年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53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信访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7年决算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17年决算数为2.3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教育支出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1.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8.1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9.0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4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2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7年决算数为4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4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7年决算数为3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3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6. 节能环保支出

 


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15.8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7.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47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农林水支出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7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53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交通运输支出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4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4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02万元,完成预算9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5万元,占预算的9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17万元,占97.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无)。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秸秆禁烧、公路养护巡查、重点项目(冬瓜山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建设、信访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7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3批次,190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重点项目(冬瓜山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建设协调、脱贫攻坚督查督促验收、县级各部门各项工作检查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3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加强了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23.8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刘营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93万元,比2016减少6.94万元,下降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刘营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商品支出9.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刘营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24.7万元,覆盖率达到66.8%。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目标任务的相关性、明确性、合理性有待提高,二是中期评估未落到实处,三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资产管理信息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履职成效、人才培养等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目标任务的相关性、明确性、合理性,二是落实中期评估,三是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监控、资产管理信息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履职成效、人才培养等。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创业园区基础设施整治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完成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完成成本值得优化,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项目完成的时效性,二是优化完成成本值得,三是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创业园区基础设施整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4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7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生态效益(可选项)

8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8

公平效率(可选项)

6

使用效率(可选项)

3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作、人大信访工作等项目以外的人大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_1表)

3、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_2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_1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2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3表)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_4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 三台县刘营镇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