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

发布日期:2017-05-23 16:58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强斌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县残联的基本职能是:

(一)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负责做好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沟通工作,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科研、文化体育生活、社会服务、用品用具供应和残疾预防工作,监督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良好环境和条件。

(五)承担政府委托和部分行政职能,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六)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八)管理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九)指导和协调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负责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

(十)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的募捐工作及其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台县残联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没有独立核算,是其他事业单位。县残联编制数为4名,其中事业编制4名,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2016年12月末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康复中心事业编制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4.48万元、上年结转465.2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三台县残联2017年收支总预算1929.7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台县残联2017年收入预算192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4.48万元,占75.89%;上年结转465.29万元,占24.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台县残联 2017年支出预算192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0.08万元,占7.78%;项目支出1779.69万元,占92.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台县残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9.77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64.48万元,上年结转465.29万元。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拨款收入1464.48万元比2016年预算拨款收入1340.45万元增加9.2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预算拨款收入中经费拨款收入1464.4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9.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2017年预算数为1 万元,用于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 年预算数为16.01 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 行政运行(项) :2017年预算数为119.23 万元,用于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7 年预算数为5.4万元,用于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 :2017年预算数为601万元,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2017 年预算数为708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7 年预算数为4.7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2017年预算数为9.14 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残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0.07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1.81万元、住房补贴9.1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9万元。项目支出1779.69万元,公用经费19.55万元,主要包括:教育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台县残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0 %。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保证工作正常运转需要。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万元,用于 1 辆残疾人专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预算19.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455万元,其中服务类4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初,三台县残疾人联合会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用于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 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用于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 :指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指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县残联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