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遂内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15:31 来源: 县府办 点击数: 字体:[  ]

 

 

三府征地公告〔20243

 

三台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将启动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台县断石乡云龙村,乐安镇断山村、金玲村,立新镇车坝村、春光村、香林村;灵兴镇丰收村、石桥村、石堰村,刘营镇黄泥井村、转江村、马家村,芦溪镇金台村、青玉村、广华寺村、三桥村、松林村、王家桥村,潼川镇白鹤村、百花村、橙园村、胜丰村、顺江村,中新镇安乐村、高新村、革新村以及三台县水利局国有土地,拟征收面积约160.0655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绵阳至遂宁(三台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示结束后,三台县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三台县断石乡、乐安镇、立新镇、灵兴镇、刘营镇、芦溪镇、潼川镇、中新镇在拟征地乡镇、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公告同时在三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santai.gov.cn)。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三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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