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三台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5 15:25 来源: 三台县 作者:三台县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财政局 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2021年度三台县行政事业性收费

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三财预202155

各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经过认真梳理,我们制定了《三台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三台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和《三台县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三种收费清单包括截至目前在我县范围内实施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具体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收入管理方式等,按收费清单所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国家和省两级审批制度。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均无权批准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无权减免、缓征、停征或取消。

政府性基金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规定,政府性基金实行中央一级审批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得批准设立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不得改变现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对象、调整征收范围、标准和执行期限,不得减征、免征、缓征或停征政府性基金。

三、本次目录政策依据较2020年版本有较大变动,各部门要认真核对清单,各执收部门应根据县级收费清单”及时梳理本部门收费项目,凡有政策调整的要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按照要求在网站和收费现场公示。

四、本通知公布的《目录清单》中的项目由于收费项目、标准具有动态性,如遇国家和省价费政策调整,一律按新规定执行,县财政局和县发改局将对《目录清单》及时更新并在三台县政务网公示

附件:1三台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2、三台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3、三台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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