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10:38 来源: 三台县 作者:三台县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到访或通过电话咨询(联系地址:三台县梓州干道政务大楼八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16-533454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目前,我中心主要通过三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网站来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3年度,我中心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总量为12条,其中:规划信息更新量2条、工作动态更新量5条、重要会议更新量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更新量2条、公示公告更新量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优化依申请公开模式,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受理部门、方案明确,程序规范,按季度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统计。2023年度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1名,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明确专人进行平台维护,加强与县政府办沟通联系,及时处理网站问题。在第三方平台监测中,我中心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中心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大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县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需要向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公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标准化不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队伍专业性不强。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能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后备干部力量不足,干部的专业性有待提升,导致工作存在一定短板,信息公开平台更新、运维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且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处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新《条例》的学习,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持续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教学,把《条例》学懂、吃透,以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实践中有序锻炼队伍,充实后备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有关规定,全年累计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