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14:25 来源: 三台县 作者:三台县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

 四川省三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你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8〕12 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精神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三台政务网(www.santai.gov.cn)全文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四川省三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三台县樟树路49号号,邮编:621100,联系电话:0816-533138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企业、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区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安排专人管理维护,统一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按规定公开规划信息、统计信息、重大项目、重大民生等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3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园区依法落实依申请公开,认真梳理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受理程序及申请方式。2022年,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和政府信息清单化管理,由综合办统筹协调,各局办提供材料,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坚持“谁撰写、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局办审核、分管领导审发、办公室保密审查、管理员发布前审验”的“四审”程序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规范网站各栏目,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维护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以及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审批和发布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健全日常监督机制,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单位公开内容较少,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形式单一,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二是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2023年,园区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创新公开方式,逐步探索能方便企业和群众接收信息的方式。

(二)以服务园区经济社会为宗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园区开发建设的各项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园区建设的动态。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园区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在便民便企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三)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开展网上征求意见。继续把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园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