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潼川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三台县潼川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潼川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三台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服务型政府创建。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集约化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依法推进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公告1条、重要会议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更新机关简介内容17条,累计公开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潼川镇收到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5次,均按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要求规范回复,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化解社会矛盾。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务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由综合办统一在网站上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潼川镇综合办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通过三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2023年,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潼川镇对网站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更新,保留十三项目录内容。同步更新政务公开相关硬件设施,定期收集并更新政务公开点位的依申请公开表、政务公开意见收集表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潼川镇常态化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资料备案、审核及上传,每个季度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检查行动,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料还需进一步细化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除涉及政务公开工作专人需要了解工作以外,需要强化全机关人员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做到流程规范、内容无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工作环节,专人负责闭环管理。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与政策法规科和相关公开主体沟通咨询,在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下,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有关规定,全年累计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