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1-06-02 10:26 来源: 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赛舟 点击数: 字体:[  ]

    6月1日起,绵阳市首部为“文明”立法的地方性法规《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在县城迎宾广场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为广大群众分发《条例》宣传手册,讲解《条例》相关内容,呼吁公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养成良好文明行为。

    据了解,县级有关部门还将开展《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校园、进网络、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四进”活动,进一步做好《条例》宣传工作。

    县文明办工作人员江琴说:“我们今天在这里举行这个宣传活动,通过志愿者义务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来大力宣传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大家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争做美丽三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