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照后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告知书(2022.2)

发布日期:2022-03-03 14:39 来源: 县行政审批局 作者:行政审批局 点击数: 字体:[  ]

县级各行政许可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1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228日前登记的市场主体中涉及后置审批许可的登记情况告知贵单位知晓,并请根据职责做好后续审批、监管工作(名单附后)。

涉及后置行政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请各相关单位及时登陆三台县政务网(县级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网址:http://www.santai.gov.cn/public/column/13711?type=4&action=list)进行查询。

相关市场主体详细登记信息,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网址:http://sc.gsxt.gov.cn)自主查询。

 

三台县行政审批

202233

 

2022年2月28 双告知 “先照后证”市场主体登记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