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

发布日期:2022-05-13 15:29 来源: 三台县 作者:三台县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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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单位预算公开表

 


住建局机关2022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住建局机关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城市建设、规模拓展及功能完善的战略意图和部署;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责任。负责拟订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等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计划和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四)承担房屋产权交易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房屋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房产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区和乡镇场镇规划区房屋产权面积测绘成果审核工作;指导全县住房租赁市场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定额,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执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本级国家投资的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责拟定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建筑市场规范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应用工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八)承担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承担工程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工作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九)承担推进住建行业建设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减排和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下同)推广与应用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住建行业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智慧城市建设。

(十)承担市政公用行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职责;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城市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时序,编制年度建设计划,督促、指导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提出、审批、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防汛排涝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城建档案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督促、指导村庄和各类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场镇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工作。

(十四)承担城区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园林事业的行业发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全县物业管理活动指导职责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查询、核算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费用征收;负责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十八)承担城区主次街道和公共广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责任。负责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负责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

(十九)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工作。负责拟订市政设施的规划管理维护等相关技术性文件,编制市政设施的年度项目维修维护计划;负责环卫设施、城市照明、景观亮化项目方案审定及验收;负责对城区道路桥梁、广场隧道、照明设施、城市家具等市政设施运营维护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拟订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商店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区户外公共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十一)负责拟订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二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三)承担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设,制定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及其开发利用;负责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专用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的修建与维护管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和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使用费和损坏、拆除人防工程赔偿费;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战时接收、发放空袭警报和实施灯火管制;负责人民防空专项经费、设备和物质的计划、筹措、使用和管理;受县政府委托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演习活动。

(二十四)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审批事项改革、简化备案事项办理、改进行业管理、支持行业发展、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容缺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2.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城镇老旧危房、行业消防等各方面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3.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原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由县住建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十七)职责分工

1.节约用水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计划,主管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在县水利局的指导下,住建局机关负责指导城市采水、管网输水和用户用水的节约用水工作;

2.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管理的职责分工。住建局机关负责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项目开工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和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其中,由国家出资项目的调概以县发展和改革局为主,县住建局机关参加。

(二)住建局机关2022年重点工作

1、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城建项目投资3.4亿元,配合自然资源局、潼川镇加快南北干道(南段)道路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工程全面建设。加快推进丰新路道路工程、商业大道西段道路建设、潘家坝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周边环境治理等项目实施。    

2、做大做强建筑、房地产业。一是加大招引建筑企业的力度。将招引建筑企业列入三台县招商引资的重要工作内容,研究出台招引建筑企业的特别政策。二是督促剩余建筑企业入统,壮大企业数量。通过点对点沟通以及业绩核查等方式,督促剩余4户、2021年新增8户建筑总包企业和15户专包企业入统,逐步培育壮大建筑产值增长点。三是争取合理调减目标任务。为避免建筑业产值数据被统计执法查处的重大风险,同时减小建筑企业完成统计数据负担,须加强对市统计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对三台县建筑业总产值目标任务基数适当调减,让企业上报建筑业总产值回归合理区间。四是抓好企业及项目入库。加强与统计部门对接,强化对统计业务人员的指导,让涉建项目应统尽统,确保市场房源充足,供需平衡、房价平稳。

3、强化行业监管。一是强化系统治理力度。落实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工程招投标和人防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要求,抓好排查梳理整改。二是强化房地产行业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防止资金挪作他用,积极处置涉房维稳楼盘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三是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杜绝一般以上事故发生。四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抓好问题楼盘、小区管理、拆迁安置等民生领域信访维稳工作。五是强化扫黑除恶,继续加强住建领域黑恶势力摸排,确保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4、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是计划启动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727户(套)。结合项目滚动实施情况,全年启动实施棚改项目4个,改造727户。加快完善项目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要素保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是计划发放租赁补贴300户。推进租赁补贴发放,扩大保障范围,新入职大学生、外地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保障。强化保障房资产管理,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和房屋维修管理,建立公租房有序退出机制。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回头看”为契机,加强与相关乡镇以及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对接,将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户纳入监测系统,加快开工建设进度,争取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5、扎实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督促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规范生产,达标排放,保障我县乡镇场镇生活污水得到规范处理,避免发生环保问题。二是督促完善提升配套处理设施,规范处置生活污水、垃圾及餐厨垃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频率,保障焚烧发电站生活垃圾运行生活垃圾需求量,加大生活污泥处置力度。三是督促乡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治理费收缴,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置费用收缴长效机制。四是稳步推进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力争西平镇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并命名,芦溪镇评级力争进入全省前五十强。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建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建局机关2022年收支总预算     24762.9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住建局机关2022年收入预算2476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8.93万元,占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114万元,占97.4%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住建局机关2022年支出预算2476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8.53万元,占1.9%;项目支出24304.4万元,占98.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62.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8.9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4114万元。

支出包括:国防支出50万元、教育支出1.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58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7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建局机关202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8.9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1.89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50万元,占7.7%;教育支出1.1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37万元,占12.7%;卫生健康支出14.44万元,占2.2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69.25万元,占72.31%;住房保障支出31.72万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及财政周转金清理支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专项支出、财政干部培训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1.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1.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8.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住建局机关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4万元,较上年增长减少2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减少0 %。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减少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减少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22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局机关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24114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机关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7.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86.96 万元,增长68.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住建局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三台县城市排水(雨水)防洪排涝综合规划、污水专项处理规划、三台县智慧住建综合监管平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住建局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住建局机关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以外的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项目拆迁补偿费用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城市建设等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部门除征地拆迁、城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为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中列支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城区交通设施建设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垃圾处理费用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局机关).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