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2-04-27 10:59 来源: 三台县 作者:三台县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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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台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三台县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内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负责编制全县城乡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3.负责组织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防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负责跨行政区域的水务事项。

4.负责全县水资源、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方案;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的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6.负责拟订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水务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负责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管理、监督和审计。
  7.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务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和乡村供水工程建设审批,初审、转报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镇乡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
  8.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
  9.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1.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镇乡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2.负责行业内的地方电力建设和发展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力发、供、配、输的管理,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指导行业地方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13.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负责重大涉河建设项目行洪论证。
  14.负责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5.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监督管理,参与移民安置前期规划设计,牵头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负责全县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拟订全县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动态管理、移民征地等政策解读宣传和移民有关培训工作,承担三峡、瀑布沟、宝珠寺电站等外迁移民后续工作,承担移民信访维稳工作。

16.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资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17.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台县水利局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水利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县水利工作总目标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水利部“政治对标、思路对标、任务对标”和水利厅“3226”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县委“1355”发展战略,坚持攻重点、破难点、创亮点,深化水利事业改革,大力推动水生态整体改善,持续强化水安全全面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美好生活的需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围绕以上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筑牢夯实水旱灾害防御安全底线

1)科学谋划防汛减灾工作举措

一是超前做好防汛准备,新建标准化仓库1处,补充完善物资储备,调整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分层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培训和超标准洪水、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指导33个乡镇完善防汛预案、细化转移避险方案,提升应急抢险能力。二是压实防灾减灾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分区划片”方式将防灾减灾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审核和全覆盖防汛隐患排查,落实山洪地灾薄弱环节针对性防范措施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三是健全险情查处机制,密切会商研判,优化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提高预报预警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重点部位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落实“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发挥水库电站拦洪、削峰、错峰作用,汛期督促其严格按照汛限水位运行,汛后及时引导蓄水保水。

2、全面提升水利基础建设水平

2)加强项目包装和向上争取

对照国家“十四五”102项、四川省“十四五”105项重大工程水利项目,积极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机遇期,加快“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及水利工程空间规划报批报备,推动规划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接,实现涉水空间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纳入“一张图”布局。向上争取资金保底8000万元,确保全市前三位,着力解决水利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安排实施实现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0亿大力加强投融资,完成项目包装28亿元、专项债申请16.6亿元。

3)加快推进项目前期

聚焦民生水利需求、高质量推动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申报审查涪江新德段、老马里程段、梓江龙树段堤防可研方案,尽快取得可研批复;启动涪江刘营大围坝、芦溪永凤村堤防工程、凯江西平段和古井段、魏城河白雀段、水磨河新鲁段、龙柳河光辉段及金龟水库9个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全力做好凯江古井万安、刘营三道河防洪治理工程财评、招投标工作,抓好桃花河、芦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与已鉴定病险水库的初设编制和审查。加快推进祠堂湾水库、武引和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永和埝灌区节水改造等重点项目前期准备。

4)加速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涪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将5个子项目永久占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堤防建设用地。压茬推进赵家脊堤防、灵兴堤防和冬瓜山电站库区护岸工程、刘营堤防,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抓住汛前、汛后关键时期,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力争汛前完成涉水工程,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全面开工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郪江防洪治理工程,力争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三是完成魏城河综合治理项目、长远和赵家湾等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母猪壕堤防工程4个项目扫尾工作。

5)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升级改造,实施2021年县级财政乡村振兴项目、小型供水工程巩固提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南、北路片区)建设。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压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供水工程社会效益。开展全县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和水质监测培训,提升制管水人员从业水平、提升农村供水水质。持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排查,全覆盖动态监测33个镇乡饮水安全,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开展集中供水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以脱贫村、脱贫户和供水薄弱地区为重点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收集信息及时报送乡村振兴中心。监测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逐一整改销号,力争变“问题清单”为“民生实事清单”。

6)加强农业生产用水保障

开展武引、鲁班、团结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落实灌区运行管理、维护措施,加强用水计划和水量分配调度,与都发中心签订生态用水战略合作协议,最大程度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生态用水。

7)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服务

常态化做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拓宽移民信访信息收集渠道,细化移民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指导乡镇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启动祠堂湾水库移民安置规划修编和报批组建工作专班,做好祠堂湾水库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精准核定移民后扶人口,严格按照川扶贫移民发〔2018〕129号文件精神做好直发直补工作。加快移民项目建设,完成2021年移民后扶项目主体、2022年移民后扶项目50%进度,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农业、水利、交通基础条件,重点打造2处移民新村。

8)深化水利事业改革

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完成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5.97万亩;加强水美新村建设,结合相关村社水利基础条件,选定1-2个村开展2022年水美新村建设工作,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和验收工作;持续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相关工作,争创全省“乡村水务试点县”。

3、统筹推进涉水生态文明建设

9)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严格取用水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取水许可证办理、变更、延续工作;严格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辖区内取水单位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违法取用水查处力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及管理秩序。推进水资源管理调配应用系统建设,规范四川省水资源管理和调配系统使用并加大推广运用,督促各取水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用水量申报工作。

10)推行河湖长制更加有能有效

一是积极推行全员参与、共享共建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有效解决农村河湖水系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深入推进“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强力开展河湖“清四乱”,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确保纳入国、省、市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全面达标;对照河湖长制“四张清单”“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等,深入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长江十年禁捕专项整治。三是大力开展样板河湖水美新村建设,通过整合项目建设,推广节水治污实用先进技术,总结提炼河湖治理成功经验,建设环境优美、群众赞誉度高的样板河湖水美新村,争创省、市河湖管理示范县。四是积极争取“十四五”期间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和小水电站增效扩容的奖补资金,配合相关乡镇处理好周家堰、柏树堰2处电站拆除后续遗留问题。五是加强涉河建设管理,及时将全县涉河桥梁、管道、闸坝等建、构筑物录入四川省河长制信息平台,按照程序依法审批、监管涉河建设项目,结合河湖“清四乱”治理行动,及时处置发现的违法违规涉河建设。

11)巩固砂石治理成果

持续发力砂石整治,严格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对县内砂石加工点、堆放点开展巡查监管,强化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和镇乡配合协调,加强河道采砂日常监管,将河道砂石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开展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年”活动,督导采砂业主建设河道采砂信息监管平台,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实行旁站式管理,进一步提升河道采砂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河道采砂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实行信息化、电子化监管。

12)加强水土流失监管治理

依法严格监管人为水土流失,强化水土流失监督管理,深化《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加快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规范开展部省两级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认定查处,完成2020年、2021年部、厅级下发遥感图斑中已核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0年湘江小流域、2021年宋观庙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审计、财务决算、竣工验收等工作,做好2023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4、全面提升水利基层治理能力

13)加强水行政执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全面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做好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收集、核查和上报,报送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简报12期、工作特色亮点12期。结合“八五”普法加大水利法治宣传,制定《水利局2022年会前学法计划》,坚持班子成员领学促学、干部职工自学深学,并面向群众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学法氛围。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水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加大重点部位巡查力度、频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开展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培训。

14)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水利项目招投标监管,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受监水利水电工程巡查抽查频次,强化质量监督考核,确保水利工程高质量推进。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遏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填报,狠抓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5、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5)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6)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激活人员编制活力,招录专业技术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水利干部队伍。运用党校平台,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17)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深入推进正风肃纪、清风护航行动,广泛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预防惩治违规违纪问题,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18)加强党的工作引领

统筹做好意识形态、宣传、综治、统战、群团、信访维稳、精神文明、创卫、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工作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推进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台县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4个。主要包括:水利局机关、三台县河湖保护中心、三台县永和埝管理所、三台县红旗埝管理所、三台县大围埝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台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 3803.67万元。

收入预算情况

水利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380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9.47万元,占93.5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 0 %其他资金收入244万元,占6.42 %。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利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380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56万元,占42.42%;项目支出2190.11万元,占57.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59.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30万元农林水支出3312.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局及下属单位202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9.4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178.75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教育支出3.71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0万元,占2.85%;卫生健康支出44.13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98.30万元,占2.76%.农林水支出3312.03万元,93.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01.3万元,主要用于:三台县水利局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匹配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4.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匹配支出.

4.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01.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297万元,主要用于:河湖保护中心对下工作技术培训、工作推进会议,外出培训学习;对部门、镇乡日常工作开展进行指导、调研、督查,镇乡河流管护经费等;河湖公示牌、应急通讯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宣传报道,印制展板、宣传手册、巡河日志等;接待上级督察、指导等。

6.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三台县城区防洪堤(县城区、青东坝、南寺坝)维修养护费

7.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22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重点河湖设置水质监测点位236处,水质检测每季度一次,每点位检测费1800/处次

8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2022年预算数为661.9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采购、防汛工作经费、防汛监测系统等以及防洪提修复等支出

9.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的那个基础性前期工作支出。

10.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0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支出。

11.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22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水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基金支出,包括对销售点亮加价部分征收德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德定额补助。

13.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4.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方面支出。

14.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5.9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水利支出。

15.农林水(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22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8.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369.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29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2万元,较上年减少5.33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万元。

(一)我单位无公务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减少6.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等控制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和接待数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大巡逻多。

三台县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水利局机关及河湖保护中心,永和埝管理所,红旗捻管理所,大围埝管理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27万元,降低11.6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水利局及下属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水利局及下属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水利局及下属单位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三台县水利局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三台县水利局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农田水利建设,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等。

10.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支出。

11.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的是: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理,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及防汛组织,山洪灾害的防治等。

12.农林水(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的是: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1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用于扶贫等支出。

14.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检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等。

15.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水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

7.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2022年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