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各类职业培训规划,组织落实职业培训政策,统筹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宣传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协助重大案件查处。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回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监督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分类施策发力,就业创业稳中提质。一是政策支持稳就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为1232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302万元。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发放失业保险金730万元、失业补助金320万元,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262万元。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为符合条件的54家单位拨付稳岗补贴20余万元。二是双线招聘促就业。举办38场次“春风行动”“直播带岗”“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大力推介就业岗位,鼓励适龄人员积极参与就业招聘,共发布就业岗位2.35万个,助力5780人就业,其中为县内重点企业解决用工1580余人;支持企业自主招聘2万余人。三是职业培训助就业。组织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和企业职工以工代训等各类职业培训7040人次,提升培训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四是切实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突出抓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全县转移就业45.81万人,疫情期间组织专车专列为1.5万人次外出务工农民工提供“点对点、一站式”专车直达运输服务,全年劳务收入实现98.35亿元。加大优秀农民工回引,1296名农民工返乡创办经营实体706家。
2、强化政策落地,社会保障有序开展。一是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分别支付待遇24.66亿元、3.03亿元、1291万元。认真做好全县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为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发待遇7100余万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月均增加养老待遇4.5%;为1094名2018-2020年机关事业退休“中人”补发待遇5000余万元。二是社保服务质效明显提升。推行高频社保业务全程网办,依托“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人社APP”等互联网端办理社保业务,实现17200余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自助”认证、2932人次跨省养老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479家企业社保业务全程网办。三是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认真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系统治理社保经办等领域风险问题,整改完成18个问题,年内追回各类社保流失基金418万余元。
3、优化引才管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一是招才引智成果丰硕。采取公开招聘、“送岗位进高校”、直接考核招聘等方式,累计开展招聘10余次,引进教体、卫健、农业等各类事业单位人才416名。二是人才管理培养效果突出。办理(授予、确定、初定)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共计857名。组织开展考工定级,76名技术工人获高级工及技师以上技术等级,40名技术工人获中级技术等级。完成13658名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接收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3000余份,回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900余人次。三是按省、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县事业单位集中设岗工作,积极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准备工作。
4、破解劳资难题,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大欠薪案件查处。牵头组织开展根治欠薪等各类专项行动3次,累计检查排查用人单位、工程项目681个,涉及劳动者2.3万人,解决欠薪隐患16起。劳动保障执法受理案件1173件,办理信访件488件,涉及劳动者3100余人,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810余万元。二是助力企业法治健康发展。会同县总工会开展仲裁员联系企业和金牌基层调解组织创建活动,联系服务劳动密集型企业10家,打造金牌基层调解组织3个,有效增强企业合法用工意识,助力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纠纷。1名同志荣获“四川省2021年度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称号。三是不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组织138家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评定A级企业112家、B级企业26家,推动用人单位增强合法用工意识。四是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会同组织、财政等部门加强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职工队伍运行情况专项研判,完成国企负责人2019年度基薪基数认定和2020年度经营性业绩考核工作。
5、突出系统治理,“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两大“专项行动”。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中追回培训资金20余万元,纪律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并出台了培训管理试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围绕社保待遇发放内部控制、基金财务管理、待遇资格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管理等11大类60项排查内容,查找出问题18项,县级应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6、立足服务民生,巩固人社帮扶成果。一是落实就业帮扶政策。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群体,开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治安协管等公益性岗位3289个,累计发放岗位补贴2406万元。组织357名脱贫人员参加“脱贫专班”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就业能力。二是落实社保帮扶政策。为17804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三是落实帮扶红原任务。组织专家团队为红原县贫困户代表、专合社代表和电商从业人员开展为期5天的市场营销培训,对牧草、大棚蔬菜种植等进行生产技术指导。组织25家企业举办“促进转移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对口帮扶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个。四是落实结对帮扶职责。定期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选派新一轮第一书记4人、驻村队员2人,安排94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88户脱贫户。景福镇宋观庙村、秋林镇文昌村联系帮扶工作成功通过国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788.2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入预算478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88.2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0%;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支出预算478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74万元,占29.44%;项目支出3378.52万元,占70.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788.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88.2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6.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61万元、农林水支出3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788.2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539.27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478.6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教育支出3.82万元,占0.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6.39万元,占95.99%;卫生健康支出48.61万元,占1.02%;农林水支出32.43万元,占0.68%;住房保障支出107.01万元,占2.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7.92万元,主要用于: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劳务开发及驻外劳务办工作经费、工伤认定调查、窗口服务规范化费用、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平台日常维修维护及电信服务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61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北坝、潼川社区协管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离退休人员生存验证、慰问、文体活动、补充社区协管、社保档案清理整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22 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拖欠及维权,维护农民工工资合法权利,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19万元,主要用于:人事管理、人才招录、培训和工资审核、建国初期参工部分退休、离休人员补贴、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农民工服务走访慰问工作经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省)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9.4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439万元,主要用于:三台县农民工及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补贴、就业资金(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8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23名符合高海拔地区服役的企业下岗志愿兵参照享受待遇。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5.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3.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4.8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保缴费及生活补助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6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扶贫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409.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0 %。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增长 0 %。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等方面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1.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1.57万元,增长18.5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基层信息平台日常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系统信息建设、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指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人事管理、人才招录、培训和工资审核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指三台县农民工及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补贴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三台县符合高海拔地区服役的企业下岗志愿兵参照享受待遇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三台县企业单位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及离休人员补贴及补发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全县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保缴费及生活补助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进行农村扶贫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