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三台县金石镇人民政府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2日
(一)主要职能。
坚持乡镇职责法定、科学合理赋权,保障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持续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
1、镇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镇长、副镇长;
(8)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会议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3、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镇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的赋权指导目录,承接并负责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权限。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金石镇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镇党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立足镇域实际,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增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接续实施新村阵地改造提升工程,逐步解决各村“百人会议室”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真正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以寨山村为试点,全面规范运行村级便民服务室,加强村级便民服务室民事代办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多功能体育馆项目建设,同步建成群众性党群文化广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深入挖掘萧氏家风、家训、家规等优秀本土文化,尽快启动寨山村村史馆建设,努力培育良好家风文化和乡风文化。深化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二是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做大存量、共享增量”的原则,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海棠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成功经验,加快探索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效模式,形成全镇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是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3+2”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强品牌。坚持“如画翠湖 粮仓金石”发展定位,完善“一主三区多品”产业布局,集中力量进一步打造现代优质粮油园区、藤椒产业带、现代生猪养殖园区、农旅融合示范区、特色农产品区。加大与梓州农业、川粮米业、台沃、新希望、正邦等公司的合作,形成示范效应,吸引更多特色农业企业落户我镇。持续抓好动物疫情防控,确保育肥猪年出栏稳定保持在6万头。持续抓好耕地保护,确保优质大米种植面积稳定保持在1万亩以上。持续抓好藤椒、中药材连片标准种植,确保特色产业实现基地建工厂农产品初加工。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年内突破部级示范农场、合作社“零”的目标。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确保高标准农田改造、产业路作业道改建、渠系整治等基础设施项目落地。持续加大县级农业园区创建力度,确保年内实现命名1个以上。
四是慎终如始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原则,时刻关注辖区内人员流动,对各级风险地区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排查、管控措施。加强日常巡查,落实特殊场所管理和重点人群管控措施,重点关注学校、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多措并举确保镇内安全有序。
五是严防非洲猪瘟等动植物疫情反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始终执行生猪养殖台账制度,严密监控生猪流动。加强检验检疫工作,指导种养殖场(户)做好动植物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农业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六是坚持人才振兴。鼓励人才返乡创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返乡创业的帮助与支持,努力做到引得回人留得住人。
七是坚持文化振兴。切实增强精神文化建设主动性,主动适应农民的文化需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村居民精神风貌,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八是坚持生态振兴。深入实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全镇范围内推广户用卫生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及畜禽粪污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
九是坚持产业振兴。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始终坚持“如画翠湖 粮仓金石”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调整 “一主三区多品”产业布局,擦亮“现代农业产业强镇”新名片。
十是持续保障民生。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筑牢以城乡低保、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医疗救助、冬春救助和临时救助的社会救助网;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残疾人帮扶工程,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全力推动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持续做好殡葬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监管。
十一是做好环保工作。提升环境网格化监管能力,坚持推行全年、全域秸秆禁烧,严格落实河长制、湖(库)长责任制。规范运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管控力度,推广垃圾分类收集,注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持续开展“文明卫生示范户”评选活动。
十二是稳定社会秩序。开展重大矛盾纠纷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化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抓好反邪教、禁毒铲种等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坚定不移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戴牢“安全帽”。加快提高应急能力、建设应急队伍,统筹抓好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防汛减灾等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台县金石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台县金石镇人民政府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7个行政部门及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4个事业机构。编制67个,实有在职人员63人,其中公务(参公)员39人,工勤4人,事业人员20,退(离)休50人。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69.9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74万元,增长9.3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了产粮大县项目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资金财政预算。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6.03万元,占98.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7万元,占1.2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9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万元,占90%;项目支出203.91万元,占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69.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74万元,增长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了产粮大县项目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资金财政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7.74万元,增长9.3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了产粮大县项目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资金财政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6.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万元,占总收入39.52%;国防支出3万元,占总收入0.15%;教育支出2.01万元,占总收入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19万元,占总收入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42万元,占总收9.68%;卫生健康支出28.84万元,占总收入1.48%;节能环保支出31万元,占总收入1.59%;城乡社区支出41.65万元,占总收入2.14%;农林水支出759.23万元,占总收入39.01%;交通运输支出8万元,占总收入0.41%;住房保障支出45.69万元,占总收入2.3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占总收入2.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46.0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6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1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 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2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道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出(项):支出决算为57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5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预算90.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7万元,占5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1万元,占49.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7,完成预算82.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15万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7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疫情防控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1万元,完成预算9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7批次,276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7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3.8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金石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6万元,比2020年增加84.4万元,增长18.69%。主要原因是我镇在运行过程中人员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金石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打印机、A4纸、投影仪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石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秸秆禁烧、疫情防控及应急防控等公务用途。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金石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 科目中反映。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 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传、试点示范等。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道基层任职补助(项):指用于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出(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出(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的支持。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4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金石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金石镇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金石镇主要包括:金石镇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七个行政部门,金石镇便民服务中心、金石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中心、金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金石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四个事业机构。
(二)机构职能。
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重点围绕“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全面加强镇党委政府自身建设和村居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有力助推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人员概况。
编制67个,实有在职人员63人,其中公务(参公)员36,工勤4人,事业人员23人,退(离)休4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6.03万元,占98.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7万元,占1.2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9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67万元,占86.89%;项目支出258.23万元,占13.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01万元;
──国防支出3万元;
──教育支出2万元;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19.1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4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8.84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5.52元;
──农林水支出759.2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5.69万元;
──粮油物质储备支出5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2021年金石镇收入预算编制为196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69.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69.9万元。
金石镇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以及承担青少年事业发展相关工作。整体预算编制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基本支出预算能准确满足当年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经费、安全生产及征兵等经费、信访维稳经费、专项普查经费、统计工作经费、群团工作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敬老院管理经费、计划生育经费、农村环境整治经费、网格员管理经费、贫困村驻村经费、农村道路安全经费、社区管理工作经费、病虫害动物防治经费等。都能按照预算安排保证项目的按时实施和运转。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均在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的预算和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
2.内控制度。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定了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实行预算全覆盖,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优化使用结构,保证重点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3.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我镇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的规定,一切财务活动均在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运行,重大事项全部经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财务岗位设置分工合理,权责明确,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三)自评质量
根据评价得分明细表各项指标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分,综合得分98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金石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进度、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绩效管理的机制仍不够完善,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临时性工作追加资金较多,预算编制的精确性较低;二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不完善。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全面编制预算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绩效考评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附件2
三台县金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财政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金石镇2021年8个项目,其中三个为基本财力保障项目,五个为其他上级下达项目,共计203.91万元。
项目一:民兵整组、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等支出,用于日常防汛、动物防疫等工作的开展,金额6.92万元。
项目二:群团活动费用,用于日常群团活动的开展,金额4万元。
项目三:党员教育费用,用于日常党员教育活动的开展,金额2.82万元
项目四: 机关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将机关办公楼进行修缮和加固,保障机关办公楼安全,机关办公正常运转,金额40万元。
项目五: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并发放补助资金,金额0.3万元。
项目六: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镇协助做好污水处理调解维护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场镇及各村垃圾清理及转运,做好垃圾中转站的维护和管理,保障镇域垃圾清运工作有效运转,金额23.87万元。
项目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作,保障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开展、实施、验收使用,金额75万元。
项目八:产粮大县奖励,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促进粮食产业发展,保障粮油安全,金额50万元。
(二)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一:民兵整组、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等支出,金额6.92万元。
项目二:群团活动费用,金额4万元。
项目三:党员教育费用,金额2.82万元。
项目四:机关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金额40万元。
项目五: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金额0.3万元。
项目六: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金额23.87万元。
项目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作,金额75万元。
项目八:产粮大县奖励,金额5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项目一:民兵整组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等支出,镇党委政府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按实际发生核实审批支付经费。
项目二:群团活动费用。由镇群团部门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按实际发生核实审批支付经费。
项目三:党员教育费用。由镇组织部门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按实际发生核实审批支付经费。
项目四:机关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由综合办牵头,对政府机关办公楼进行改造装修,保障工作人员正常办公。
项目五: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由党建办牵头,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并发放补助资金。
项目六: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由河长办和环保办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全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工作。污水处理厂维护和协调,保障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转;对河道沟渠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租用专业大型机械对河道清理,保障河道沟渠畅通、实现农田灌溉。
项目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由项目办牵头项目的开展实施验收,财政办负责核实保障资料等,完成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实施。
项目八:产粮大县奖励,由项目办牵头项目的开展实施验收,财政办负责核实保障资料等,完成产粮大县奖励项目建设实施。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全部顺利实施完成,共计8个项目,涵盖了金石镇不同工作领域,不仅包括镇机关、村级、各站办所日常工作,还有镇特设性工作(例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费)。根据金石镇特殊地理位置和农业类型,对项目工作的重点方向进行了调整和把控,有针对性的实施项目,使项目能够结合镇域特点发挥更大的效益,帮助金石镇绘制“如画翠湖-粮仓金石”的蓝图,实现金石镇经济提升。同时,更多的是做好基本性的项目工作:对内做好机关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日常搞好党员和群团的集中学习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对外做好安全巡查工作、污水处理工作、征兵工作、信访维稳工作、脱贫工作等。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一:民兵整组、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等支出。做好安全生产、征兵、项目管理、动物防疫等支出;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项目二:群团活动费用。做好群团组织建设;加强群团干部和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群团活动,丰富和充实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项目三:党员教育费用。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增强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
项目四:机关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对政府机关办公楼进行维修加固,保障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办公。
项目五: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并发放补助资金。
项目六: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开展污水处理厂维护和协调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转;对河道沟渠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租用专业大型机械对河道清理,保障河道沟渠畅通、实现农田灌溉。
项目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由项目办牵头项目的开展实施验收,财政办负责核实保障资料等,完成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实施。
项目八:产粮大县奖励,由项目办牵头项目的开展实施验收,财政办负责核实保障资料等,完成产粮大县奖励项目建设实施。
(四)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一:民兵整组、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等支出。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镇动物防疫、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满意度影响指标:群众及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二:群团活动费用。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群团组织活动及组织建设,提升组织能力。满意度影响指标:群众及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三:党员教育费用。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农村普通党员教育,提升基层党员素质与能力,服务基层工作,为提升基层党员素质和能力。满意度影响指标:群众及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四:机关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政府机关办公楼安全性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政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正常。
项目五: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社会效益指标:规范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满意度影响指标:退休人员满意度≥95%。
项目六: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社会效益指标:形成良好的爱护环境社会风气,提升保护环境优良意识。生态效益指标:人居环境改善。可持续影响指标:人居环境得到长效治理,吸引外来投资,促成长效发展。群众及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成本指标:新建道路1.2公里、水窖建设1口、其他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堰塘清淤。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口数≥804人。可持续影响指标:新建项目列养率≥100%。满意度影响指标:群众及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八:产粮大县奖励。成本指标:新建道路0.9公里。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口数≥525人。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翠湖村集体经济、老百姓增收。满意度影响指标:群众及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金石镇2021年的项目实施,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 项目的年初分工不够明确和完善,由于项目绩效工作才刚刚开始起步,很多流程和制度急需完善。
2. 项目较多,工作量大,工作流程繁琐。
3. 工作经费紧张,好多项目的实施还有资金缺口。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 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提高整治工作运转效率。
2. 合理制定项目,研究项目的可实施性。精简项目流程,提高项目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镇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推进各专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我镇将此次绩效自评报告在三台县政务网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三台县金石镇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机关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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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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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项目)名称 |
机关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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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金石镇 |
资金使用单位 |
金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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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40 |
100% |
||||
县级财政资金 |
40 |
40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改善办公环境,增加在职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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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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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40万 |
40万 |
40万 |
|
||
质量指标 |
办公室装修 |
满足办公需要 |
满足办公需要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完成 |
|
|||
成本指标 |
乡镇办公用房维修 |
40万 |
10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府服务效率 |
政府服务效率提升 |
完成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办公环境,增加在职干部工作积极性 |
在职干部积极性增加 |
完成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7% |
97% |
|
||
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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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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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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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三台县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三台县金石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0.3 |
0.3 |
100% |
||||
县级财政资金 |
0.3 |
0.3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并发放补助资金。 |
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并发放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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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底前 |
2021年底前 |
|
|||
|
|
|
|
||||
成本指标 |
发放补助资金 |
0.3 |
0.3 |
|
|||
|
|
|
|
||||
…… |
|
|
|
|
|||
效 |
经济效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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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社会效益 |
规范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
规范 |
规范 |
|
|||
|
|
|
|
||||
生态效益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退休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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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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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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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项目)名称 |
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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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三台县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金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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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3.87万元 |
23.87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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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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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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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金 |
23.87万元 |
23.87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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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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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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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工作; 2、遏制 “脏乱差”现象,提升农村环境。 |
确保了场镇及农村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工作,提升了农村环境,改善空气质量,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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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污水处理 |
日常处理 |
日常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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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及垃圾清理 |
日常清理 |
日常清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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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污水排放处理 |
达到环保要求 |
100% |
|
||||||
污染物及垃圾处置 |
污染物及垃圾按时清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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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2021年12月前 |
|
||||||
成本指标 |
污水处理、污染物及垃圾清理 |
23.87万元 |
23.8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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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
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
100% |
|
||||||
加强环保工作顺利推动 |
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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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人居环境 |
得到提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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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氛围营造 |
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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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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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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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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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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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三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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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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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项目)名称 |
三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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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三台县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三台县金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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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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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75 |
7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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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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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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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金 |
75 |
7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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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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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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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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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新建道路1.2公里、其他小型水利设施维护、1口新建堰塘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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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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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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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75万 |
75万 |
7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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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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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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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受益人口数≥804人 |
≥804人 |
≥80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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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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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新建项目列养率≥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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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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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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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产粮大县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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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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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项目)名称 |
产粮大县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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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三台县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三台县金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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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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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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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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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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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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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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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金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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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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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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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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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新建道路0.9公里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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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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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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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50万元 |
50万元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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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促进翠湖村村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 |
比上年同比达到均增800元/户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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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受益人口数≥525人 |
≥525人 |
≥52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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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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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生产条件,不断夯实粮食高产创建基础 |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机化进程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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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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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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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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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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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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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项目)名称 |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群团工作、党员教育项目、民兵整组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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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三台县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三台县金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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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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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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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4.74万元 |
14.74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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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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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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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金 |
14.74万元 |
14.74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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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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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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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其他日常公共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
保障了其他日常公共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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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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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宣传标语及宣传资料、办公用品购置 |
多批 |
多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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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活动及党员教育培训 |
3次 |
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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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团体活动及党员教育培训 |
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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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2021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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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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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标语及宣传资料、办公用品购置 |
3万元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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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活动及党员教育培训 |
5万元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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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开展需要的支出 |
6.74万元 |
6.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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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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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日常工作运转 |
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公共服务事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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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人居环境 |
得到提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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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
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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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6%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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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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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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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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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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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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