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职能简介
1.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实施三台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县人民政府;
(3)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和履行的工作;
(4)负责报请县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及其相关工作;
(5)负责核查处理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
(6)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8)负责全县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2.负责对在2011年1月21日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行使原“三台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拆迁管理职能。
3.负责具体实施县城规划区域内各级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
4.负责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支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锤炼党性,强化担当,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2)继续推进各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3)继续扎实开展白蚁防治工作。抓好白蚁防治的人才培训,宣传白蚁防治的政策法规,推行白蚁防治的新方法和新技术,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4)妥善处置好遗留问题,关注民生,维护稳定大局,促进我县房屋征收工作又快又好的开展。
(5)继续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3633.3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 363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80万元,占29.4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63.52万元,占70.56%。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363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0万元,占2.53%;项目支出3543.52万元,占 87.4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33.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8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63.52万元。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16.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9.8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10.52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中的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0.28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万元,占0.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万元,占0.26%;住房保障支出5.67万元,占0.53%,城乡社区支出1053.47万元,占98.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3.47万元,主要用于: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白蚁防治费等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 2.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89.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7.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较上年未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2563.52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档案管理电子化服务、白蚁防治药款、白蚁防治专用工具、购买社会化服务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三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