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团委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三台县团委职能: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2.负责县青联和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常务性工作。
3.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参与、处理社会上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4.参与全县性青少年法规制度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日常工作。
5.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指导县青少年活动营地和县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领导小组的工作。
7.负责、指导并组织面向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负责管理、指导团县委系统刊物的编发。
8.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及青少年外事、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团县委重点工作
1.助力产业发展;
2.助力脱贫攻坚;
3.助力社会治理;
4.扎实推进团的自身能力建设;
5.完善“青年之家”,整合资源形成青年服务合力;
6.发挥关工委职能,结对帮扶精准关爱。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团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台县团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 103.3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台县团委2021年收入预算10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35万元,占 100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台县团委2021年支出预算10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5万元,占44.84 %;项目支出57.00万元,占55.16 %。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台县团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3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22万元、教育支出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台县团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3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20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22万元,占92.13%;教育支出0.12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万元,占3.64%;卫生健康支出1.42万元,占1.37%;住房保障支出2.82万元,占2.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8.22万元,主要用于:三台县团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青年创业促进会双创中心项目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4.00万元,主要用于:三台县团委开展青少年公益性活动、留守学生关爱、西部志愿者生活补贴等经费。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的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团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台县团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
(一)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无公务用车,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团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团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三台县团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6万元,增长1.23%。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台县团委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三台县团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三台县团委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等的等日常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青年创业促进会双创中心项目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事务(项):是指青少年公益活动、留守学生关爱、西部志愿者等经费。
10.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是指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经费支出。
12.生卫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团委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