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6-10 10:12 来源: 三台县 作者:三台县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三台县民政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发展和公墓建设。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11.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工作。

14.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相关行政职能由县民政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三台县行政区划图。

二)三台县民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推进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开展党组织生活、政治学习。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2)继续做好民政脱贫攻坚扎实做好农村低保救助兜底保障、社会保障扶贫和贫困残疾人扶助工作,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把临时救助的政策,应用到脱贫攻坚社会保障扶贫中,作为社会保障扶贫低保兜底政策的补充。继续做好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巩固驻村帮扶成果。做好对口帮扶红原县工作。

3)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好民政部门牵头作用,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多方面的生活困难。

4)构建老龄工作大格局。统筹敬老院建设发展和改革创新等事务加快构建“1+N”农村公办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全域推进医养结合。引入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方式,继续推动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

5)继续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把村级建制调整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解决权责不对称、检查考核多等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增强服务群众功能。加强村(居)委员会建设和村务公开监督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继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不间断排查,不断净化社会环境。

6)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边界勘定。编印全县行政区划图。指导各乡镇全面做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新村村规民约。指导做好村(居)换届工作。配合乡镇解决好村级建制调整后服务群众半径增大的问题,用好被撤并村闲置办公场所,方便群众办事,健全村级民事代办制度等。

7)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培训力度,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在观念、职能、活动、管理体制上脱离对政府的依赖,通过自身能力的建设,提升自身发展的竞争力,与政府建立伙伴关系,提高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真正成为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加强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规社会组织。

8)进一步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创新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摸清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底数。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保障。开展好儿童关爱服务提升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水平。持续依法开展各项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婚姻登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服务工作,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慈善和精神卫生事业。

9)深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关心关注一线,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举措,为最终打赢这场防疫战争发挥民政部门应有的作用。

10)扎实推进民政重点项目。推进县精神病院养护综合楼建设项目、维修加固工程和检验科实验室改造项目加快推进老年大学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加快推进敬老院适老化能力提升项目。推进总投资5.5亿的水观音公墓原址扩建项目。积极做好三台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新建项目、三台县中心敬老院异地迁址新建项目、三台县金色阳光康养中心普惠养老建设项目和三台县民生康养院普惠养老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民政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6001.6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600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1.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0%;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600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45万元,占5.52%;项目支出5670.18万元,占94.4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1.6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1.6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1.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9.55万元、农林水支出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1.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00.11万元。主要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后勘界工作大部分已完成,减少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0.5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1.22万元,占72.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9.55万元,占26.82 %;农林水支出1.27万元,占0.02 %;住房保障支出19.09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预算数为227.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 (项):2021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项): 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320.1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25.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2021年预算数为565.01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2021年预算数为63.5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2021年预算数为1045.0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2021年预算数为22.94万元,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数为6.6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

(项):2021年预算数为2.8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

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1年预算数为19.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1.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65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6.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三台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7万元,降低5.7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三台县民政局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6.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温暖过冬物资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三台县民政局机关共有车辆 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三台县民政局机关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 (项):指用于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项):指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用于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指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用于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7.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台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