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1
第四部分 附件......................................................25
第五部分 附表......................................................3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4
二、收入决算表…………………………………………………………………34
三、支出决算表…………………………………………………………………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4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产权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专利申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全县以知识产权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15)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6)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7)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0)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严守安全底线。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厉打击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涉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相关案件33件,处罚没款31.12万元,涉嫌犯罪移交公安侦办案件3件,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牵头开发“三台县农村集体聚餐在线监管系统”小程序,在全市率先实现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监管透明化、高效化、信息化。完成食品抽检(含快检)3687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坚持处置程序规范化,源头追溯到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机制,指导灵兴镇顺利通过第二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评价验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11期,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加强疫苗和药品流通环节综合监管,开展中药饮片、医疗美容用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381家次,全力筑牢药械安全防线。加强对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危险性较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排查,累计检查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单位190余家,检查特种设备600余台/套,全力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性,将食品小经营店和小作坊备案登记委托到镇乡,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研究提出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21条措施,全力支持大众创业,截止12月底全年新增市场主体4600户。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发现涉嫌违规金额100万元。提前介入指导四川领旗食品有限公司、四川东涛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厂区规划建设、车间区域设置及申证等工作。开展“服务企业活动月”活动,走访企业367户,解决企业难题40余件。主动公示市场主体登记信息4365条,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8户,不断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力度。联合县级16个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次,累计抽查市场主体224户,推动市场主体诚信建设。打造2个“放心舒心”消费商圈、3条“放心舒心”消费街道和1处“放心舒心”消费景区,发布消费提示6条,持续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以“春雷行动2021”和“铁拳行动”为抓手,重点打击食品、建材、儿童玩具、回收火锅油、粮食购销等人民群众关注领域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88件,处罚没款209.2万元。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计量监督检查,抽查计量器具2800余台(件)、定量包装商品150余批次。组织专项治理校外培训乱象,查处2家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问题。深入开展违规商业营销集中整治,假借建党100周年名义违法销售纪念品、“特供”商品等得到有效防范。推进“互联网+消费维权”建设,推广“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发展“ODR”企业9户。全年接消费者投诉举报6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1.5万元。
四是提升质量水平。制定实施《三台县2021年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配合编制全县“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按照“一市一域、一县一品”要求,开展涪城麦冬质量提升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全县11人获得首席质量官证书。加强标准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全县58家企业发布64个标准。持续推进藤椒种植省级标准化示范区、“涪城麦冬”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省级示范区和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站3个,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帮助4家企业专利抵押融资2300余万元,指导台沃、固锐2个公司申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50万元,查办知识产权案14件。截至目前,全县有效注册商标5381个、马德里国际商标2个,授权专利1609件。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常态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让党史学习入心入脑,全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70余次,领导讲党课16场次,廉政谈话9场次。开展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活动、建党百年华诞系列庆祝活动等,深刻领会党百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指导工作,批复新成立非公企业党组织7个。秉持“有温度的执法”理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坚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派出4名驻村工作人员,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在人员、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无缝对接。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没有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230.8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70.52万元,增长9.6%,支出总计增加405.65万元,增长10.6%。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以及工资调资。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19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4.18万元,占98.53%;其他收入61.5万元,占1.4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19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2.07万元,占76.05%;项目支出1005.52万元,占23.9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34.1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3.51万元,增长13.63%,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3.97万元,增长8.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以及工资调资。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3.97万元,增长8.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以及工资调资。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6.93万元,占88.7%;教育支出6.97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6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76万元,占1.84%;农林水支出5.08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147.54万元,占3.5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34.1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5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2.02万元、津贴补贴457.70万元、奖金57.74万元、伙食补助费20.72万元、绩效工资24.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10万元、住房公积金147.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5.91万元、离休费10.37万元、抚恤金147.67万元、生活补助204.57万元、医疗费补助3.88万元、奖励金0.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70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36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52万元、印刷费3.28万元、水费1.30万元、电费6.76万元、邮电费15.26万元、差旅费84.35万元、维修(护)费0.68万元、会议费7.37万元、培训费6.97万元、公务接待费7.46万元、劳务费4.47万元、委托业务费1.82万元、工会经费54.34万元、福利费15.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7万元、其他交通费7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03万元,完成预算4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使用年限短,损耗少;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07万元,占8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6万元,占16.2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07万元,完成预算43.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4.12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使用年限短,损耗少;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2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0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办案、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认证、标准化、产品质量执法及各项检验检测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6万元,完成预算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57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是其他县市局业务交流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875人次,共计支出7.9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56万元,比2020年增加137.2万元,增长60.61%。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宣传力度,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和印刷费产生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生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测试所收取服务费。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度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级预算部门,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产权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专利申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全县以知识产权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15、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6、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7、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0、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28人,其中行政编制188
人,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171人,其中行政148人,事业23人,离休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413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1.97万元,项目支出942.2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21年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34.18万元。
1.基本支出3191.97万元。全年共计到位资金3191.97万元,其中: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724.72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6万元,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人员、死亡抚恤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76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教育支出6.97万元,用于培训的支出;农林水支出5.08万元,用于其他扶贫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47.54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项目支出942.21万元。全年共计到位资金94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2.21万元,用于知识产权事务和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1-1-1:目标制定:自评得分:15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纳入局党委集体决策。
1-1-2.目标实现:自评得分:14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与预算绩效目标有偏离,扣一分。
1-1-3.支出控制: 自评得分:3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预决算偏差程度参差不齐。
1-1-4.及时处置:自评得分:1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为零。
1-1-5.执行进度: 自评得分:2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6、9月部门预算进度部分项目达到量化指标。
1-1-6.预算完成: 自评得分:1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1-1-7.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自评得分:5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无结余。
1-1-8.违规记录: 自评得分:5分;
本部门未涉及该指标。
(二)综合管理情况
2-1-1.预算挂钩: 自评得分:6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6分。
2-1-2.自评公开: 自评得分:4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同时公开。
2-1-3.问题整改: 自评得分:5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相应的整改。
2-1-4.应用反馈: 自评得分:5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自评质量: 自评得分:1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存在5%以内,不扣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了资金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控制有待加强,项目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较大。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部分工作上级还没有部署安排,待预算下来后年中才开始安排,导致项目追加,预算编制的精确性较低。
(三)改进建议
1.工作上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尽量做到早谋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降低预算决算偏差率。
2.建议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的培训学习。
3.建议加大资金的拨付力度。
附表:2021年度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1年度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1年评价指标体系 |
单位自评 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70分) |
目标管理(30分) |
目标制定(15分) |
15 |
目标实现(15分) |
14 |
||
动态调整(20分) |
支出控制(5分) |
3 |
|
及时处置(10分) |
10 |
||
执行进度(5分) |
2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10分) |
10 |
|
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5分) |
5 |
||
违规记录(5分) |
5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内部应用(6分) |
预算挂钩(6分) |
6 |
信息公开(4分) |
自评公开(4分) |
4 |
|
整改反馈(10分) |
问题整改(5分) |
5 |
|
应用反馈(5分) |
5 |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质量(10分) |
10 |
合计 |
100 |
94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