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巡察办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的工作职责。
1.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有关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组织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
4.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进行督办。
5.配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做好与县纪委监委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
6.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巡察办2021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总结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工作经验,全面分析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收集各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相关制度,统筹谋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计划。一是扎实推进巡察工作。根据计划,对已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编制《2021年巡察工作要点》;对重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突出村进行“点穴式”巡察;草拟《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2—2026年)》。二是及时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分类清晰、检索快捷的要求,规范巡察工作档案,将巡察工作业务材料分轮次、分组、分单位收集整理,做到问题可追、整改见效,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供真实客观依据。三是落实省委巡视整改。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涉及我办整改问题,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落实整改措施,配齐配强巡察干部。并按照县委要求,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县委巡察重点内容。四是强化巡察干部培训。邀请上级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的专家,对巡察人才库和巡察办(组)全体人员举办一次集中业务培训,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相关业务知识,增强巡察干部的综合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2021年收支总预算218.3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2021年收入预算21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33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2021年支出预算21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3万元,占40.46%;项目支出130.00万元,占59.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33万元,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万元、教育支出0.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3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9.58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99万元,占92.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万元,占3.26%;教育支出0.24万元,占0.11%;卫生健康支出2.66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占2.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02.99万元,主要用于: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的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单位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执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无公务用车,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为12.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7万元,增长36.15%。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无公务车辆,无单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2021年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中共三台县委巡察办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是指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部门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的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8.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