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

发布日期:2020-04-15 10:47 来源: 三台县 作者:三台县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

中共三台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政法委职能简介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三台、法治三台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网络安全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制度,代管三台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政法委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全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守住政治领域安全底线,加快推进平安三台、法治三台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全县政法工作新局面。突出抓好以下六方面:一是坚持首责必担,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把服务保障高质量超常规发展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把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四是坚持固本强基,把平安三台建设落到实处;五是坚持创新驱动,把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落到实处;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警,把过硬政法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政法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844.5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0年收入预算84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3.97万元,占82.1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0.6万元,占17.83%;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0年支出预算84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7   万元,占34.69%;项目支出551.6万元,占65.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4.5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0.6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1万元、教育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6万元、农林水支出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4.5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3.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减少(人数比去年预算减少1人);二是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标准降低;三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35万元,占27.87%;公共安全支出401万元,占47.48%;教育支出4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4万元,占2.85%;卫生健康支出9.01万元,占1.07%;城乡社区支出150.6万元,占17.83%;农林水支出2.54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18.03万元,占2.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35.3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0年预算数为40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综治、防邪维稳、平安创建、多元化解、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见义勇为、政法干警救助等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个案,救助重大疑难涉稳事件有关当事人,县级有关部门、镇乡稳控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处理涉稳事件和涉法涉诉个案其他必要开支等方面支出。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4.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6万元,主要用于32个乡镇“小天网”租赁服务支出。

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54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第一书记经费保障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8.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车改后县委政法委无公务用车,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 辆,2020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50.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49万元,减少15.3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2.1万元,主要用于印刷综治、扫黑除恶、维稳、防邪、禁毒等宣传资料,采购办公桌椅、电脑等相关办公设施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县委政法委现有公务用车 0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县委政法委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主要保障县委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综治、防邪维稳、平安创建、多元化解、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见义勇为、政法干警救助等经费。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用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个案,救助重大疑难涉稳事件有关当事人,县级有关部门、镇乡稳控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处理涉稳事件和涉法涉诉个案其他必要开支等方面支出。

10.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用于乡镇“小天网”租赁服务支出。

14.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用于贫困村第一书记保障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三台县委政法委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