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镇

发布日期:2018-04-30 14:18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吴曦 点击数: 字体:[  ]

 

安居镇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安居镇职能简介

1、机构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居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

2、机构组成

根据县编委《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及职能分解的通知》(三编发[2007]74号)文件,安居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个内设3个机构。设置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敬老院服务中心,为镇管理的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现有核算单位为中共三台县安居镇委员会、安居镇人大、安居镇人民政府三个行政单位,三台县安居镇农业服务中心、三台县安居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台县安居镇敬老院三个事业机构。

3、人员情况

全镇共有行政编制15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7个,编制合计23个;2017年底共有在编在职人员21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7人。现有行政离退休人员12人,事业退休2人,遗属8人,目前公务员缺编2人。县级派驻机构人员共7人,其中畜牧站3人、广播站1人、国土所1人、村建所1人、林业站1人。

(二)安居镇2018年重点工作

继续在打好脱贫攻坚战上取得新战绩,在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上开辟新路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达到新提升,在生态环境建设上得到新改善,加快建设以现代农业为核心的丘区经济文化生态强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台县安居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居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安居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570.8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安居镇2018年收入预算57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8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安居镇2018年支出预算57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88万元,占92%;项目支出41.97万元,占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安居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0.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85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19万元,教育支出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6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91.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居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0.8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7.9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19万元,占预算的40.4%,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2万元,占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占0.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64万元,占2.4%,农林水事务支出191.79万元,占33.6%,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14.07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26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2018年预算数为2.88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安居镇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8年预算数为167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5.41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其他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访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统计部门开展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访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8年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纪检监察的办案补贴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群众团体、妇联、共青团组织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8年预算数为28.1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党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8年预算数为0.56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党委正常运转的其他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0.64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人员培训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19.31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社保部门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8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24.64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2018年预算数为7.92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43.0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2018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2018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2.8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秸秆禁烧、水环境治理、垃圾治理等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13.64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社区人员生活补助及办公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2018年预算数为20.72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农业服务中心基本运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脱贫攻坚、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2018年预算数为167.67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各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预算数为14.07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居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8.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安居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1辆公务车、3辆城管摩托车、5辆畜牧站摩托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居镇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安居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0.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安居镇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日照中心体育设备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安居镇单位所属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行各级人大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是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是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访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是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访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是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的纪检监察方面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16.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是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是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是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是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是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8.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是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是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是指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是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是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35. 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是指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3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安居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