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镇

发布日期:2018-04-12 13:57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吴曦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西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人事、监察、劳资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稿、电)的草拟、修改、校核、印制、收发、登记、交办、督办、存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各种会议、会务、事务、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党务、政务、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议案、提案;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经济、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规划、农业资源、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及多种经营;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三高"农业的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做好辖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小集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建设项目申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生态村建设等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发展、科技进步、对外经济协作与交流,对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负责协调工商、税务、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公路管理工作。

3.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和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社会救济、"五保"、扶贫、殡葬、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收容遣送、残联工作;负责抚恤、救济费和优待金、五保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和灾情调查、报灾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民政部门承办辖区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目标及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育龄妇女季度"三查"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实施人口计划、检查评估人口计划完成情况、人口统计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办理;负责计划生育干部、技术协会队伍的自身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

4.贯彻落实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各项制度和任务;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上级和党委、政府交办处理的群众工作事项;负责协调处理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突发性上访事件等重要群众工作事项;协助上级信访部门对有关单位处理的辖区内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负责研究、分析群众工作事项,对重大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为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负责群众信息工作的收集、分析、上报,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落实国家支农政策;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和组织执行乡(镇)预算;负责发放各项涉农、惠农政策性补贴;负责监管各级财政的专项资金使用;负责管理乡(镇)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负责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

6.负责宣传、执行城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辖区城镇的管理办法;负责市政工程设备购置、市政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治理、公共客运交通、城区防汛等安全管理;负责辖区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工业和民用建筑、道路、绿化、管线的规划和建设。

    7.负责本辖区农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意见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中规范化栽培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测、检疫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做好农村能源建设;负责做好蚕桑生产规划和发展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8.负责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搞好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搞好劳务开发,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负责退休管理服务,协助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多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指导村(居)委会文化室(俱乐部)的工作;协助管理辖区内文化市场。

9.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的组织与实施;受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负责辖区内兽药和饲料等养殖业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中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辖区草原(场)管理、生产统计。

10.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指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何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受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统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受林业局委托,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11.负责贯彻实施涉水法律和水利(水产)方针政策,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负责编制辖区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按照批复方案,开展业务指导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业务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安全调度和运行,开展辖区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工作;开展辖区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开展辖区水产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产病害的监测、预报、防治。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测、检疫,渔业水环境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渔业信息及教育培训服务;承办辖区内涉水纠纷与水事案件的调查处理中的掉查去争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配合各灌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灌区管理工作;完成县水务局及辖区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它水利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12.负责辖区内农村机电提灌站的申报、建设、规划和抗旱提水;负责辖区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负责辖区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和督促检查;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试验、示范及培训;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辖区内农机市场管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

1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集镇规划和农民新村、农房建设规划监督和实施;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和“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建筑工匠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负责辖区内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建设规费收缴工作。

14.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做好土地用途管制工作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土地整治的规划报批协调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小集镇建设工作中的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及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农房建设的规划及资料的报批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国有土地的转让、抵押、出租和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权流转等土地交易行为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做好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的前期基础工作;负责本辖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信访、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和参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土地经费收缴管理工作;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开展上级布置的突击性的专项业务工作,完成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

1、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互促共进。汇聚全镇各界力量,全面完成5个贫困村退出、833名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坚持以产业扶贫为主线,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脱贫增收新模式。持续推进土坯房改造行动,充分发挥农民夜校作用,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着力打造美丽新村。在凯江沿岸西江、徐家堰、上河、白果沟等村规划建设以现代农业为核心的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带。突出抓好农村社会公共公益项目建设,努力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加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村社道路40公里以上,实施中小流域治理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持续抓好土坯房的拆、保、建新工作,支持集中建房。

大力推进中心村建设。大力实施中心村培育壮大工程,加快中心村公共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农民集中居住平台,引导推动居住向中心村集聚。规划建设红梁、南垭、石堰、新庙等中心村,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通过“自拆自建”“统规自建”等途径,建成一批人口规模在500人以上的新村聚居点。

2、做实做强服务经济,增强服务业带动作用

启动发展工业经济。依托成巴高速公路,规划建设1个中小工业集中发展园区,围绕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物流等产业,成立招商小组,实行驻点招商、回归招商,开展各类招商活动,积极引进一批优势项目,力争完成签约项目资金2亿元、实际到位资金8000万元。支持蜀奇食品有限公司、凯河面粉厂等本地企业发展壮大。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县委“3+2”产业布局,结合3个“一万亩”产业目标,发展藤椒1万亩、优质大米1.3万亩、中药材1500亩。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投资3000万元涉及13个村的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三台县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土地流转1000亩以上,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家以上。加快发展观光休闲农业,新发展优质特种苗木及风景林基地200亩、中药材种植基地500亩。大力推进农旅融合,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良好局面。

持续繁荣商贸旅游。加快发展乡村游、休闲度假游、古镇旅游等特色产业。制定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搭建投融资平台,启动以古镇、观音山为核心,辐射带动上河、古房沟、核桃沟等村的“一镇五村”文、农、旅融合旅游环线景区建设。加快电商聚集发展,争取网上销售增长20%以上。大力培育限上商贸企业,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加快发展城镇商贸综合体,完成西胜街农贸市场建设。推进“宽带乡村”行动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现代物流、康养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水平,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家。

3、全面夯实城乡基础,加快建设美丽西平

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完成西平镇《总规》、《控规》修编。完善以给排水、信息网络等为主的市政网络体系。统筹电力、广电、通讯网络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安全可靠的地下网络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凯江河堤、月牙湾休闲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绿化、亮化、黑化配套设施,提升城镇品味,推进城镇规范化、秩序化管理。正确处理好旧城改造与历史古镇的保护性开发,完成广东馆修缮保护和古镇保护性开放项目包装,实现新老城区梯度开发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北部新区开发和古镇整体打造。到2021年,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1平方公里、新增常住人口5000人,城镇化率达45%。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突出抓好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项目。全力配合支持成巴高速西平出入口及连接线建设工程,继续做好凯江闸坝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网改造升级,启动镇村交通一体化项目,力争完成凯河社区凯江大道市政道路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西平建设。计划投入2000万元用于构建城乡畅通交通体系,城镇地下管线改造、大型农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和旧城改造。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认真开展污染防治三大行动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査工作,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扎实推进秸秆垃圾禁烧、“散乱污”企业整治、扬尘治理和城镇精细化管理,加强水禽及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确保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成都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全面落实河长制,抓好小流域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治理。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管控力度,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推进绿化西平行动。深入推进镇村环卫一体化试点,探索构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新模式。全年完成退耕还林600亩以上,治理水土流失500亩以上。

4、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释放发展活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在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形成2—3条小城镇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积极探索扩权强镇试点,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功能,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着力扩大开放合作。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新型城镇化等良好机遇,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招商引资政策。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改革政府投入方式,充分发动企业、群众积极性,探索建立企业自建、以奖代补等投资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七权同确”登记颁证,扩大“三变”改革试点范围。实施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定农村产权价格评估办法,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网,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5、贯彻共享发展理论,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密织民生保障网络。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大力促进大学生、残疾人、困难群众、退伍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就业300个。充分发挥保险托底作用,完善医疗保险配套政策。健全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供养、慈善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务实推进“厕所革命”,改善人居环境。

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大力推进以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为重点的教育工程,形成能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现代化教育体系。支持西平中心卫生院发展壮大。推进以公共卫生为重点的社会民生工程,加大卫生资源整合力度,推进村级卫生服务站和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现群众健康档案建档率98%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行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体系,深入挖掘西平客家文化特色,推出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文化产品。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纵深推进依法治镇,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切实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建设,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行业违法犯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意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6、坚持为为民务实清廉,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加快建设学习型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指导政府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工作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机制,做到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听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加快建设效能政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严厉查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将抓项目落地作为提升政府效率的“试金石”,以项目看能力、看担当。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

加快建设廉洁政府。全面落实政府系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将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洁政府建设要求贯彻落实到政府整个运作过程。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监管,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乡镇基本概况

西平镇行政村44个,村民小组370个,社区7个,全镇总人口64380人。镇下属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编制总数67个,其行政编制51个,事业编制13个,工勤编制3个。财政供养人员总数101人,行政在职41人,事业在职9人,在职工勤1人,行政事业离退休50人。大学生村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平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西平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2038.2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平镇2018年收入预算203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8.2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平镇2018年支出预算203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1.33万元,占95%;项目支出106.94万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西平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38.2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8.2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67万元,节能环保41.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5.48万元,农林水支出911.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平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8.2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4.34  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区划调整村组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94万元,占29.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65万元,占14.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67万元,占1.41%;节能环保41.17万元,占2.02%;城乡社区支出115.48万元,占5.67%;农林水支出911.46万元,占44.72%;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35.89万元,占1.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56万元,主要用于:西平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8年预算数为6.06万元,主要用于:西平镇人大会议费相关费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40.1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用于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2.88万元。用于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3万元。用于纪检监察岗位津贴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用于群主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8.59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15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4.91万元。主要用于镇直属社会保障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2.17万元。用于购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8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6.44万元。用于农村五保救济。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1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8.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等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6.09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镇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19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镇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41.17万元。主要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收集与处理、违法建筑拆除、秸秆禁烧河道治理等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48万元。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日常办公经费等。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7.12万元。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和办公经费等。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64万元。用于村官工资等。

    2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3万元。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866.4万元。用于村社干部生活补助、村党支部的日常办公经费等。

2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用于全镇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5.89元。用于镇政府机关及镇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平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2.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平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增长0%,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平镇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主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传、试点示范等。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的支持。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西平镇2018年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