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镇

发布日期:2018-07-30 13:26 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 字体:[  ]

光辉镇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光辉镇职能简介

1、机构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居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

2、机构组成

根据县编委《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及职能分解的通知》(三编发[2007]74号)文件,光辉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设置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镇管理的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现有核算单位为中共光辉镇委员会、光辉镇人大、光辉镇人民政府三个行政单位,三台县光辉镇农业服务中心、三台县光辉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台县光辉镇敬老院三个事业机构。

3、人员情况

全镇共有行政编制14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6个,编制合计21个;2017年底共有在编在职人员19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6人。现有行政退休人员12人。目前行政缺编2人,农业服务中心缺编1人、社服中心缺编1人、敬老院缺编1人。县级派驻机构有畜牧站3人、林业站1人、广播站1人、国土所1人、村管所1人。

(二)光辉镇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产业发展取得更大突破。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思路,深入推进西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绿色优质大米核心基地建设。二是纵深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扩权强镇试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着力抓好农民工回乡创业。三是持续推进城乡面貌提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进一步改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建好建光路,大力推进场镇改道,实现场镇布局合理化。加大环境保护和整治力度,加快建成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四是着力巩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深入推进依法治镇,纵深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着力深化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光辉建设,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五是继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履职尽责建设法治、民生、廉洁政府。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综合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光辉镇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光辉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光辉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549.3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光辉镇2018年收入预算54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3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光辉镇2018年支出预算54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97万元,占91.7%;项目支出45.37万元,占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光辉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9.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3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06万元、教育支出0.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7万元、节能环保7.0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3.64万元、农林水事务202.89万元、交通运输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9.3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了11.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服务及节能环保等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06万元,占37.15%;教育支出0.56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1万元,占16.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2.54万元,占2.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74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大会议(项):2018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2018年十九届第四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支出及人大代表工作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光辉镇信访工作稳步推进;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46.71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6.82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征兵工作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统计工作日常运转基本支出、粮食监测点工作经费支出;统计抽样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统计工作记账户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发放。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群团工作开展活动支出,如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活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 )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4.39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党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党员教育相关经费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党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及管理等)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

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12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1.9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光辉镇机关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8年预算数为7.45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敬老院管理经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12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农村五保救助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精简职工补助发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计生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业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和全额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7.0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费、车辆租赁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4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助、日常办公经费等。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6.08万元,主要用于光辉镇农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以及第一书记、农技员工作经费;农村综合改革(款)杜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83.22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生活补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公路交通运输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光辉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5.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光辉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川B17B37和畜牧站公务摩托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下村社和进城办公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光辉镇人民政府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光辉镇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光辉镇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类)……(款)行政运行(项):指xx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xx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以下附件由各镇乡从其系统内导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2018年光辉镇预算公开表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