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河镇

发布日期:2018-05-25 09:58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吴曦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紫河镇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紫河镇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定本乡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认真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坚决执行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发展规划,重点发展临港工业、种植业、养殖业,强化城乡管理和市场监管,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务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5、依法治乡,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战、侨务、物价、公安、司法、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7、制定本辖区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工作规划,抓好三个文明建设。

8、科学组织资源,技术和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推广科学技术成果,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服务。

9、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实行监督管理,保障个体经营者和其他经济组织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10、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各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理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11、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村民依法自治工作。

12、指导、协调社区(居委会)搞好社区居民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紫河镇2018年重点工作

一、强支部,引领农村经济发展    

保证基层党建经费投入,增强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确保各村工作经费保障和公共服务维护经费保障到位的同时,全力争取上级项目投入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二、以“三变改革”、“产业大会战”为主导,助推农村

经济发展

    一是在综改区贫困村实现好“三变改革”,有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壮大集体经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举全镇之力,加快推进1+2产业,今年确保新栽植藤椒1800亩,榨菜2500亩。倾力抓好已栽植藤椒和油用牡丹的管理,利用空行套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大力支持“梓龙”“双雄”两个养鸡专业合作社,规范合作社运作,实现年出栏肉鸡90万只,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四是支持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稻田水产养殖,实现贫困户增收,村集体经济壮大双赢。五是大力支持龙台寺村福兴地养猪场建设,发展养殖循环农业。六是竭力抓好五福桥村与铁骑力士合作投资2000万、占地120亩、年孵化1500万羽鸡苗项目。

三、因地制宜,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一是做好协调和服务,实施好天井沟村千亿斤粮食项目,力争六个村启动土地整理项目。二是抓好中涪路、广紫路、建紫路为骨干,村社户道路为支系的干支互联互通交通网络体系的维护;三是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建设产业社道4公里。四是实施好青龙嘴、何家沟村630万的扶贫水利道路项目资金,进一步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

四、优化格局,促进城乡大提升

    一是建设好青龙嘴村、建设村居民集中点建设。按照风貌统一、庭院绿化、硬化、户有小果园、使用清洁能源的标准建设;让贫困户住上好房子,建成居民住房集中点2处:二是打赢土坯房歼灭战,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县委下达新建农房88户任务,极大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三是提升场镇承载功能。实现场镇街道黑化、绿化、亮化,提升场镇新形象,建设停车场,规范车辆停放,完善农贸市场,整顿市场秩序,全面完成场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力争明年上半年投入运行,解决场镇生活污水直排;四是实施好场镇主街人行道整治,在场镇新建桥一座,提升场镇承载功能。五是加强环境保护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场镇、农村垃圾一体化处理,引导居民养成好习惯,强力推进畜牧养殖、河道污染治理,让洁、净、美、齐成为环境新常态。

五、改善民生,努力建设幸福美丽紫河

一是落实好就业扶贫政策。鼓励返乡人才回家创业,依托农业产业化经济兴办实体经济,就地新增从业岗位300人以上;二是着力改善民生做实社会保障。认真落实农村低保、五保和大病救助政策,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做好残疾人“量体式裁衣”个性化服务工作;三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扎实开展好六个一帮扶,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举全镇之力下足绣花功夫,打好脱贫攻坚战。勠力同心推进产业扶贫,重点推动发展好贫困村以藤椒、水产养殖、榨菜种植为重点的产业助农增收,最大限度地增强贫困户的造血功能,增强农民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四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我镇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重点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营养午餐、青少年校园足球,全力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等工作;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巩固绿化成果;加强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畜牧,农业面源、水葫芦污染治理。

六、强化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秉公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裁量权;二是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实施场镇“小天网”,农村“雪亮”工程,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倒逼机制,落实辖区负责、领导包案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定期安全隐患排查,成立固定自然灾害应急抢险队伍,完善应急预案;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开展好“七五”普法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好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村居两委换届后干部的培训教育,夯实夯实基础战斗堡垒,注重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好作用。

七、转变作风,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是提高执行能力。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狠抓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强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便民服务;二是大兴求实之风,扎实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构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真心实意解决群众问题的发展态势,努力做到群众满意;三是始终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压缩公用经费开支,把有限财力用到经济社会发展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紫河镇行政村15个,村民小组112个,社区1个,编制总数28个,其中行政编制18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8个。行政在职17人,行政工勤在职1人,事业在职4人,行政事业离退休1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紫河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紫河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745.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紫河镇2018年收入预算7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5.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紫河镇2018年支出预算7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88   万元,占92.56%;项目支出55.42万元,占7.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紫河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79万元、教育支出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4万元、农林水支出312.3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紫河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5.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0.8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事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79万元,占33.65%;,教育支出0.64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占15.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5万元,占3.34%;节能环保支出9.24万元,占1.24%;城乡社区支出13.64万元,占1.83%;农林水支出312.35,占41.91%;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67%;住房保障支出14.99万元,占2.01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21万元,主要用于:紫河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8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紫河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人大会议的召开。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86.37万元,主要用于:紫河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0.89万元,主要用于:紫河镇政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7.78万元,主要用于:紫河镇政府行政工勤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紫河镇政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岗位津贴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群主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2.46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37万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经费等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64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97万元,主要用于:镇直属社会保障所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6.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8年预算数为8.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农村五保救济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民政60年代精简人员救济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16.2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办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63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镇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镇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9.2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收集与处理、违法建筑拆除、秸秆禁烧河道治理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日常办公经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23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工作的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87.3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生活补助、村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等。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99万元,主要用于: 用于镇政府机关及镇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紫河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紫河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   %,与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紫河镇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紫河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3.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1.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紫河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打复印一体机、办公电脑、桌椅)。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新生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主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传、试点示范等。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的支持。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三台县紫河镇人民政府2018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