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8-03-01 14:25 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三台县国土资源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矿产资源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组织编制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监督各镇乡人民政府土地、矿产资源的规划执行情况;4、拟定和贯彻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整理政策;5、制定和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依法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6、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和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7、指导和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核报批;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10、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开展对外合作交流;11、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重点工作

  1.依法保障全县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用矿需求;2.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11.7万公顷,基本农田10.0万公顷不被突破;3.大力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建成高标准农田3.6733万亩,新增耕地6099.49亩;4.抓好地灾防治和矿政管理,完成335户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现场调查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5.认真做好国土资源领域环境保护工作;6.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做到供地率不低于70%,加强闲置土地处置,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7.有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8.坚持资源市场化配置,确保完成征收出让价款20亿元目标;9.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10.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11.完成审计整改及内部管理建章立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台县国土资源局一级行政预算单位一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国土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7633.3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入预算2763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9.92 万元,占8.25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353.44万元,占91.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支出预算27633.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92万元,占5.35%;项目支出26155.44万元,占94.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633.36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63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353.44万元。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966.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353.44万元、教育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0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9.92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4.24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21.77%,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完成;二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79.92万元,其中:培训费支出10.00万元,占0.43%;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159.07万元,占6.98%;行政单位医疗53.12万元,占2.33%;住房公积金91.07万元,占4.0%;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966.66万元,占86.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4.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12.00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档案室标准化建设。

 3、 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90.00万元,主要用于: 不动产登记中心排号和全彩LED系统购置30.00万元,不动产登记专项支出6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镇乡和城区房产地产档案整合专项经费, 30万元用于网络服务和资料印刷、证书购置等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支出。

   5、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23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保护卫片执法专项支出50.00万元;土地质量等级更新30.00万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20.00万元;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20.00万元;63个镇乡基准地价更新50.00万元;基本农田永久保护60.00万元。

   6、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18年预算数为170.0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应急排危及治理项目100.00万元;矿山环境恢复调查和方案编制50.00万元;省级地灾治理项目前期支出20.00万元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9.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3.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1.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7.92万元。

  人员经费132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 0 .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 团组 0 次,出国(境)0 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 %。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我局公务用车改革后,未保留公务用车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基金预算支出25353.44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24723.44万元,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及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项目125.00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支出175.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3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行政经费14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672.00万元。采购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排号系统;第三次土地调查信息技术软件;卫片执法信息技术;2018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信息技术服务56个镇乡基准地价更新信息技术服务等采购支出;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档案室标准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房、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整理支出(项):反映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安排的用于耕地开发方面的支出。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地址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项):反映用于地质、矿产、地质环境调查、勘查与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三台县国土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