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3-01 11:21 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三台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拟订全县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落实分配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实施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指导和监管镇乡财政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监管我县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财政调查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抓好收支预算执行,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全县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实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民生保障,严格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管,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进脱贫攻坚,为加快建设“四川丘区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幸福美丽三台”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局下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县财政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票据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305.5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130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5.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130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54万元,占55.57%;项目支出580万元,占44.4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5.54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5.54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4.22万元;教育支出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5.54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8.21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8.96%,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4.22万元,占89.94%;教育支出1.69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2万元,占5.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3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39.08万元,占2.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62.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专项债券发行业务费及干部业务提升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票据印刷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2.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8.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8.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0.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9.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5.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62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4.21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退休活动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减少5万元,降低33.33%。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不需要预算相关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104.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等费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局采购预算114万元,包括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采购空调、计算机、印刷预算草案及解读本等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相关费用。

截至2017年底,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一般管理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主要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财政评审业务费等。
    10.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三台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