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3-01 16:58 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农村经济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各镇(乡)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2)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比例,积极开展农业基金的筹集工作。

(3)负责县本级并指导名镇(乡)开展农业开发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组织调度,年终决算编审工作。

(4)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任务的安排部署,项目规划的审查报告,项目实施的检查督促,项目成效的验收,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等工作。

(5)做好县本级并指导各镇(乡)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管理和有偿资金管理。

(6)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办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11331”为着力点,以建设一流农业开发项目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主线,实现粮食增产增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积极营造向上争取氛围,为改善我县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扶大扶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再作新贡献。

(三)高标准完成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任务

2017年度土地治理项目2个,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成高标准农田1.77万亩,财政投资2660万元,项目涉及1个乡镇16个村。

我县将于2018年5月份全面完成建设计划,在6月份组织县级验收,并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完善土建工程、硬件投入及软件资料,确保以优良的建设业绩通过市级验收,并为国家和省级抽验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各类项目建设在市内外取得更好成绩。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工程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督查和考核管理,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强力推进工程建设。二是加强科技推广,选择优秀科研单位,优化实施方案,有针对地开展好项目区农民科技培训,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三是规范完善建设档案资料,做到资料全、数据准、手续齐。

(四)全力实施好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一是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以乐安镇为重点,统筹兼顾,做好2018年度项目可研方案编报,积极申报项目;同时,充分发挥我县农业发展的资源禀赋,把握国家、省、市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机遇,全方位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二是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计划批复后,立即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招投标。公开优选资质高、信誉好的施工队伍。

三是启动项目建设。召开中标单位、项目区政府、监理单位参加的启动会议,全面布置建设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立即进场施工作业。全力抓好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力争当年完成建设任务的70%以上。

四是抓好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工作,与财政部门抓好补助、贴息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谋划好2019年开发项目

立足“四个原则”,突出“三个重点”,做好项目调研、规划、选项、申报工作,精心储备好县级项目库。

“四个原则”:一是开发规划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相统一原则;二是开发规划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原则;三是开发规划与区域资源凛赋相结合原则;四是开发规划与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原则。“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新鲁镇开发重点,围绕“四沿”战略,统筹项目编制,推进规模开发,打造精品工程;二是突出以围绕高效规模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助推我县现代农业发展;三是突出节水农业建设重点,实现保粮增收。同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推进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建设。

(六)做好2019年度项目资金向上争取工作

2018年,我办拓宽向上争取渠道,积极开展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做好各类项目规划、选项、编制工作,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另一方面发挥主观能动,协调各方面资源因素努力向上多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在向上争取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397.9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397.9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93万元,占25.6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96万元,占74.38%。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39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3万元,占15.56 %;项目支出336万元,占84.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7.93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101.9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296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61.93万元,项目支出3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8年预算数101.93万元,较2017年增加3.63万元,增长3.6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教育支出0.64万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万元,占6.2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2万元,占1.98%;农林水支出89.3万元,占87.61%;住房保障支出3.63万元,占3.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2.6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万元,用于 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基金预算收入29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农综办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无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农综办公务用车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指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三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