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8-03-01 15:21 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三台县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后续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和木材经营加工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和合理利用。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

6、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县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林产品质量。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2、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重点工作

1.继续抓好两大工程。

2.继续做好产业发展。

3.继续加强资源管护。

4.积极做好对上争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台县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林业局机关和三台县森林公安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568.1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156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8.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支出预算156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97万元,占84.75 %;项目支出239.15万元,占15.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8.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8.1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8.1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万元、农林水支出1268.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8.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7.7549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及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费用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8.12万元,占100%。教育支出2.2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46万元,占9.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17万元,占3.01%;住房保障支出81.67万元,占5.21%,节能环保支出21万元,占1.34%,、农林水支出1268.63万元,占80.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7.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0.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6.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6.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7.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70.53万元,主要用于:三台县林业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479.9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0.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如: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产业基地建设等。

 14.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53.15万元,主要用于: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1.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8.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其中:三台县林业局公务接待费8万元,三台县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全部为三台县森林公安局公务用车运行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传统压缩接待经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省、市有关领导到我县调研、检查、指导现代林业产业建设、天保二期工程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森林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工作,以及兄弟县来我县考察学习现代林业产业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森林管护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三台县林业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2018年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用于三台县森林公安局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三台县林业局机关及三台县森林公安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8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4.81万元,降低11.16 %。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三台县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三台县森林公安局使用),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三台县森林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指用于: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指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1.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三台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