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镇

发布日期:2018-11-20 07:10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吴曦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人事、监察、劳资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稿、电)的草拟、修改、校核、印制、收发、登记、交办、督办、存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各种会议、会务、事务、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党务、政务、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议案、提案;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经济、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规划、农业资源、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及多种经营;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三高"农业的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做好辖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小集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建设项目申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生态村建设等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发展、科技进步、对外经济协作与交流,对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负责协调工商、税务、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公路管理工作。

3、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和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社会救济、"五保"、扶贫、殡葬、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收容遣送、残联工作;负责抚恤、救济费和优待金、五保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和灾情调查、报灾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民政部门承办辖区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目标及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育龄妇女季度"三查"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实施人口计划、检查评估人口计划完成情况、人口统计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办理;负责计划生育干部、技术协会队伍的自身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

4、贯彻落实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各项制度和任务;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上级和党委、政府交办处理的群众工作事项;负责协调处理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突发性上访事件等重要群众工作事项;协助上级信访部门对有关单位处理的辖区内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负责研究、分析群众工作事项,对重大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为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负责群众信息工作的收集、分析、上报,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落实国家支农政策;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和组织执行乡(镇)预算;负责发放各项涉农、惠农政策性补贴;负责监管各级财政的专项资金使用;负责管理乡(镇)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负责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

6、负责宣传、执行城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辖区城镇的管理办法;负责市政工程设备购置、市政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治理、公共客运交通、城区防汛等安全管理;负责辖区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工业和民用建筑、道路、绿化、管线的规划和建设。

7、负责本辖区农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意见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中规范化栽培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测、检疫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做好农村能源建设;负责做好蚕桑生产规划和发展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8、负责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搞好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搞好劳务开发,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负责退休管理服务,协助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多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指导村(居)委会文化室(俱乐部)的工作;协助管理辖区内文化市场。

9、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的组织与实施;受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负责辖区内兽药和饲料等养殖业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中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辖区草原(场)管理、生产统计。

10、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指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何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受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统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受林业局委托,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11、负责贯彻实施涉水法律和水利(水产)方针政策,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负责编制辖区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按照批复方案,开展业务指导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业务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安全调度和运行,开展辖区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工作;开展辖区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开展辖区水产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产病害的监测、预报、防治。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测、检疫,渔业水环境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渔业信息及教育培训服务;承办辖区内涉水纠纷与水事案件的调查处理中的掉查去争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配合各灌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灌区管理工作;完成县水务局及辖区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它水利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12、负责辖区内农村机电提灌站的申报、建设、规划和抗旱提水;负责辖区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负责辖区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和督促检查;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试验、示范及培训;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辖区内农机市场管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

1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集镇规划和农民新村、农房建设规划监督和实施;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和“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建筑工匠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负责辖区内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建设规费收缴工作。

14、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做好土地用途管制工作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土地整治的规划报批协调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小集镇建设工作中的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及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农房建设的规划及资料的报批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国有土地的转让、抵押、出租和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权流转等土地交易行为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做好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的前期基础工作;负责本辖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信访、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和参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土地经费收缴管理工作;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开展上级布置的突击性的专项业务工作,完成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幸福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11331”战略,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主攻方向,以农村改革为重要抓手,以决战脱贫攻坚为头等大事,强化支撑,补齐短板,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

1、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一是各项经济指标稳中有升。全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00万元,粮食产量实现8550吨,油料产量实现988吨,出栏生猪9200余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00元,镇内银行存款余额超过2.6亿元。二是农业产业化进程速度加快。2017年,在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镇政府组织各村召开产业发展现场会10余次,邀请市县专家现场培训3次,组织外出考察产业发展3次;在充分调研学习的基础上,出台了《幸福镇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目前规模种植有徐桥村水果1000余亩,藤椒3000余亩,合作社6个,协会1个。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通过“一事一议”、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作用、组织社会力量捐资等方式落实了各村包括河道疏通、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个。2017年我镇新修村社水泥路13.5公里,整治电灌站 9 处,新建、整治塘堰 12口、渠系维修整治7000米。凯幸路改造项目全面完工,移民后扶项目双龙村、烂泥村的1.5公里道路已于2017年2月全面完成。投资500万元的场镇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8月完工。

2、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每月常态化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参与6次;利用好“11.9消防安全月”,举办消防安全专题讲座1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2期,悬挂宣传标语17条,制作宣传栏11处,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5次,交通文明劝导3次,食品安全检查6次,共排查隐患8项,整改8项。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狠抓信访稳定不放松。持之以恒做好群众工作,紧盯时间节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党的十九大前夕,共排查出矛盾纠纷8件,成功化解8件,化解率达100%。截至目前,未出现闹访、缠访、越级访等上访事件。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制度,加大村民参与重大事项管理决策的力度,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权,实现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力。2017年12月通过民主选举,新选举产生了2名村主任、2名村委委员。规范民主决策,加强民主监督,推行村务公开,推进民主法治,达到村民自治目的。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积极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平安村创建”活动;认真抓好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良好局面。

3、民生工作扎实推进。一是以扶贫项目为支撑,着力实施精准脱贫。2017年我镇在“六个一”帮扶上下功夫,采取责任领导把方向、帮扶单位出资金、“第一书记”抓落实、驻村工作组抓协调、驻村农技员送培训、医疗队送医送药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农民专合社的主体作用,通过党员示范带动,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到产业发展的大军中来,徐桥村共规模发展台北柚、琯溪蜜柚、椪柑等水果1000余亩,高店、沙砲等6个村藤椒3000余亩。实施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程”,拆除危旧、闲置土坯房172处;地质灾害搬迁改造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危旧土坯19户(其中:建统规统建安置点一处,集中安置12户)。二是以人民幸福为追求,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全面完成撤乡设镇相关工作,确保了社会稳定。继续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不断加强人口计生管理。五保、低保实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助医、助学、扶困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优抚金、低保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金和高龄津贴等。救灾、救济、优抚、定补资金全部以一折通发放到户。卫生事业稳步推进,加大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的预防和监控,卫生防疫覆盖率达到100%;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安全监管全覆盖,无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扩大就业再就业,管理好公益性岗位,健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解决好老人供养、青少年健康成长、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完善惠民帮扶体系,落实惠民帮扶措施,收到惠民帮扶实效。

4、扎实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狠抓水环境治理,赢得群众点赞,成为全县典型。2017年6月,我镇涌现出了许多不畏困难、奋勇争先优秀党员干部群众,共打捞水葫芦等污染物近3万方1.8万吨,赢得了县领导的肯定和老百姓的称赞。二是农村垃圾治理整顿工作上台阶,实现了农村环境好、村容美,尤其是鲁班水库进水口垃圾打捞工作取得新成绩。三是秸秆实现全域全时段禁烧,确保了辖区内“不放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四是面源污染整治有力。狠抓生猪定点屠宰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共取缔非法屠宰场2家,规范1家;集中整治重点养殖大户20家,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扼制。

二、部门概况

本镇部门决算为汇总部门决算。按照县编委核定的机构有:幸福镇人民政府1个;幸福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幸福镇农业服务中心、幸福镇敬老院3个事业机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幸福镇本年收入合计91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25万元,占88.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66万元,占11.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740.33万元相比,增加172.58万元,增长23.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2017年幸福镇本年支出合计91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99万元,占71.42%;项目支出260.92万元,占28.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740.33万元相比,增加172.58万元,增长23.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2.9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2.58万元,增长23.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4.12万元,增长13.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13万元,占28.19%;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0.25%;教育支出0.62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77万元,占20.98%;医疗卫生支出24.02万元,占2.97%;节能环保支出36万元,占4.45%;城乡社区支出13.64万元,占1.68%;农林水支出314.51万元,占38.86%;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15.56万元,占1.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7年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5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7年决算数为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17年决算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57.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7年决算数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7年决算数为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37.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完成预算9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7万元,占5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7万元,占44.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公务活动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113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1,1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7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各项工作检查。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024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3.6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幸福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74万元,比2016年增加101.49万元,增长206.07%,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统计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幸福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楼各个办公室安装空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幸福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8个,涉及财政资金157.2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完整,二是绩效信息未完全公开,三是绩效评价应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完整内控制度,二是完善绩效信息公开制度,三是加强绩效评价应用。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1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6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单位对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个别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及监管力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幸福镇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3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1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8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_1表)

          3、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_2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

开4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_1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2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3表)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_4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 三台县幸福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