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督查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1-19 15:46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吴曦 点击数: 字体:[  ]

中共三台县委三台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三台县委三台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是2006年3月经三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行政机构,内设目标股、督办股、综合股三个中层机构,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员1名,中层干部职数3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是县委、县政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工作的行政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县级部门和镇乡工作目标的制定、审核、下达、检查、考核、奖励工作。二是负责县委、县政府党建暨经济工作会表扬奖励的统筹评定建议。三是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文件精神、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四是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现场办公所作重要指示、批示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五是负责市委、市政府下达重点督办事项、临时交办督办事项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督办事项、重要工作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六是负责县重点工作督查组的综合协调、管理考核和联络服务等工作。七是负责全县对上争取的日常工作。八是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的落实。

2015年2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成立重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及其督查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目督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目标督查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督查组,负责对全县督促检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督查内容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确定,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为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到保障作用。经中共三台县委2015年十二届第78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县财政从2015年起按每年60万元预算重点工作督查经费,重点工作督查组人员的公用经费按县级部门人头经费标准列入预算,由县目督办专户管理使用。”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目督办的精心指导下,县目督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和县情特征,完善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优化督查督办工作方式,狠抓机关党建工作,奋力推进四川丘区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幸福美丽三台建设。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方面进一步改进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科学分解下达经济目标任务,加强目标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二是督查督办工作方面紧扣重点,开展督查工作。定期亮进度,适时晒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培训。四是全面加强目督办自身建设。

二、部门概况

县目督办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目督办本年收入合计89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4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县目督办本年支出合计89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3万元,占18.63%;项目支出730.25万元,占81.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7.4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25万元,增长10.36%,支出增加64.08万元,增长7.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4.08万元,增长7.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63万元,占96.12%;教育支出3.28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万元,占1.32%;医疗卫生支出5.46万元,占0.61%;住房保障支出14.22万元,占1.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8.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0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数为1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预算36.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6年下半年实施了公车改革,2017年无公务用车以及我办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管理规定,公务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支出较2016年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一样都是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降低12.9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5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14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4万元,下降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目督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41万元,比2016年增加21.21万元,增长43.1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目督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目督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730.2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不存在问题。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目标绩效考核经费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不存在问题。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行政单位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本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_1表)

          3、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_2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

开4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_1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2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3表)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_4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 三台县委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开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