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三台县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5-24 13:11 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 字体:[  ]

中国民主同盟三台县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盟三台县委职能简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盟县委中长期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大、中型盟务活动

2、协调盟内各种关系,加强团结。深入了解盟的基层支部组织情况,以及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处理。

3、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统战理论研究,统一盟内思想,协助党落实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

4、认真履行民主党派职能,开展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调研等活动。

5开展监狱帮教、盟灵合作、脱贫攻坚等社会服务工作,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6、承办上级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民盟三台县委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盟员的培训教育学习;二是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主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狱帮教、助残扶残、盟灵合作等活动;三是参政议政、调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盟员起好表率作用积极为三台、绵阳的经济发展起好带头作用,今年预计完成调研课题4篇(其中申报盟省委课题2篇);四是对新的活动场所和办公地点进行维修改造并购置办公设施设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盟三台县委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民盟三台县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57.9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盟三台县委2017年收入预算57.9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盟三台县委2017年支出预算57.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3万元,占44.7%;项目支出32万元,占5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盟三台县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9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93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1万元、教育支出1.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与2016年相比较,民盟预算减少了26.96%。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减少,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1万元,占90.13%;教育支出1.32万元,占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万元,占4.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73万元,占1.26%;住房保障支出1.34万元,占2.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2.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0.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三台县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7.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遗属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盟开展盟务活动、参政议政调研、盟员的培训教育活动、70周年纪念大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不需要预算相关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3.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对新的活动阵地及办公场所加装空调等办公设施设备约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民盟17年预算公开附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