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台办

发布日期:2017-05-25 15:15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杜德晖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研究、拟定我县贯彻中央、省、市对台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机关和各镇、乡的对台工作。指导接待来我县探亲、旅游、考察投资的台胞;负责涉台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地方性涉台重要文件,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涉台法律事务;参与、指导有关单位对台湾重要人物的接待活动。

3、搜集掌握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的资料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台办汇报并提出建议,按照中央的对台方针、政策,针对新情况提出对台工作的措施。

4、负责组织、指导、归口管理、协调规划全县的对台宣传和新闻交流工作;掌握台湾舆论动向,组织通报台湾情况,承办全县涉台事务对外发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台湾记者来县的采访工作;组织开展涉台教育;组织对台宣传稿件向对台宣传媒体投稿,宣传我县的改革开放的经济建设成就。

5、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县对台经济贸易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科技、体育、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好台湾同胞来我县投资的牵线搭桥和服务工作。负责承办“四川省台湾投资者”确认证书,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台胞投资者出入境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台资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两岸人员往来、旅游、探亲等政策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及涉台治安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县人员赴台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和报批台湾同胞捐赠及管理工作。

7、负责并掌握、指导有关部门对台湾中上层人士的联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和台属的工作;管理两岸居民参加对方社会、政治团体工作,鼓励和扶持台属运用台湾亲友提供的资金发展经济;掌握并指导有关部门及台属妥善处理涉台婚姻、继承、寻亲、祭祖、购房等问题;做好赴台探亲、奔丧、继承遗产的台属临行前的教育和归后回访工作;负责涉台来信来访和信息工作。

8、负责办理台商投诉。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三会”精神出实招

认真抓好县“三会”精神贯彻落实,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深化,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使干部个个都成为做好对台工作的行家里手,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大会战、产业发展大会战、城乡提升大会战”三会战中去,利用台、侨部门自身资源优势,涵养侨务资源,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努力实现招商引资成果走在全市部门前列。

2、强化宣传,加大对外交流力度

振奋精神,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出对台、外侨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切实利用好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大力开展涉台教育“五进”工作,积极倡导“两岸一家亲”理念,加强干部出国出(境)管理,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带队赴台进行经济、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经贸交流,提升三台在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实施好县委提出的“11331”战略献计出力。

3、扎实抓好港澳援建工作

三台县港、澳、台援建、捐建项目17个,投资达3.3亿元,今年要全面完成港澳援建工程扫尾工作,继续加大港、澳援建单位的互动交流活动,切实发挥港澳援建项目作用,为三台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 47.1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47.1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7.13万元,占100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 4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13万元,占68.17 %;项目支出 15.00 万元,占 31.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13 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47.13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2.13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7年预算数47.13万元,较2016年增加2.39万元,增长5.3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工资福利支出22.1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6万元,教育支出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7.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4.9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1.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无公务用车,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三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无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预算为4.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无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7年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三台县台办2017年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