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目督办

发布日期:2017-05-25 10:41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杜德晖 点击数: 字体:[  ]

中共三台县委三台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三台县委三台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是2006年3月经三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行政机构,内设目标股、督办股、综合股三个中层机构,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员1名,中层干部职数3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是县委、县政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工作的行政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县级部门和镇乡工作目标的制定、审核、下达、检查、考核、奖励工作。2.负责县委、县政府党建暨经济工作会表扬奖励的统筹评定建议。3.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文件精神、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4.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现场办公所作重要指示、批示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5.负责市委、市政府下达重点督办事项、临时交办督办事项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督办事项、重要工作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6.负责县重点工作督查组的综合协调、管理考核和联络服务等工作。7.负责全县对上争取的日常工作。8.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的落实。

2015年2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成立重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及其督查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目督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目标督查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督查组,负责对全县督促检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督查内容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确定,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为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到保障作用。经中共三台县委2015年十二届第78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县财政从2015年起按每年60万元预算重点工作督查经费,重点工作督查组人员的公用经费按县级部门人头经费标准列入预算,由县目督办专户管理使用。”

(二)2017年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11331”战略部署和市目督办的工作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工作取向,把握“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科学确定发展目标,保持专注发展定力,不断创新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奋力开创四川丘区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幸福美丽三台新局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台县目督办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目督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目督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756.4 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目督办2017年收入预算7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6.4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目督办2017年支出预算7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万元,占19.88%;项目支出 606万元,占80.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目督办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56.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目督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6.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58万元,增加0.8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调标和车改补贴政策的执行,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2016年年初未预算职工养老金。三是重点工作督查组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03万元,占9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万元,占1.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万元,占0.44%;住房保障支出6.19万元,占0.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30.0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保障县目督办机关的日常运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606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全县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对上争取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督查组日常运转等安排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目督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目督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也是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相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县目督办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目督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督办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三台县目督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 目督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7_10_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