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6-06-14 17:39 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 字体:[  ]

关于三台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  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和民营经济增加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城乡居民收入、物价、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等领域的统计调查。

4、组织开展粮食、畜禽、服务业、民营经济、扩权试点、“两纲”和社会民生等方面的统计监测评估工作。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

5、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

6、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县各镇乡、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8、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数据库。

9、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开展基层统计业务培训。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局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1、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按国务院农业普查办的统一要求,2017年1月1日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对象为县辖区内普通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和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等七大方面。2016年为农业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机构建立、宣传、业务培训、调查摸底等工作。

2、工业统计调查。组织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园区、优势企业、优势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全县能源、环境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 GDP 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

3、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开展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等统计调查和全国产粮大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等统计监测。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开展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和住宅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

5、服务业统计。开展服务业、人口和劳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文化产业发展状况 的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民生、“两纲”监测、科技进步、外贸、外经、劳动力就业和旅游等统计数据。

6、城乡居民收入和物价调查。对70户城市居民和1610户农村居民户日常收支进行调查,对全县物价进行月度调查。

7、核算全县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和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预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进度情况,提出统计咨询意见。

8、维护和更新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台县统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三台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三台县普查中心,归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三台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94.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4.7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44.41万元,教育支出2.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13万元,医疗卫生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

    截至2015年8月末,统计局固定资产总额为100.6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三台县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计、调查、普查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三台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三台县统计局为完成统计信息事务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统计信息事务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乡住户一体化抽样调查经费、“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调查经费、“全国产粮大县”粮食产量监测调查经费、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建设经费、统计网络光纤租赁费、规模经下抽样调查工作经费、统计年报会务费、统计资料印刷费、物价调查工作经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教育支出,用于对统计局职工和基层统计人员的教育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等支出。

 

三台县统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三台县统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三台县统计局未安排出国出境计划,没有出国出境的经费预算,与2015年情况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三台县统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201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从简。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统计调查部门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支出和接待其他市县统计部门来我县进行工作交流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三台县统计局车辆保有量2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监管,合理安排使用车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单位2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洗车、停车等方面的支出和租用车辆支出。主要保障我局行政运行、普查和各专业的统计调查等工作开展。

 

  •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 2016年支出预算表.xls
  • 2016年收支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