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6-11 11:21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吴曦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园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82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电子商务突破性发展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15〕3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三台实际,现就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把发展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号工程”,强力推进电子商务运用,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电子商务广泛应用和深度发展为重点,坚持以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以壮大产业规模、培育龙头骨干,深化应用普及、健全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为核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构建产业体系健全、发展模式丰富、配套服务完备、政策环境优良的电子商务生态圈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大力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纵深发展。到202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触网”率达到100%,电子商务应用率超过90%;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本土平台和骨干龙头企业,培育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商企业和本地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5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400个以上;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突破200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22亿元;培养电子商务专业复合人才500人左右,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1000人左右,形成完善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良好的发展秩序和发展环境。

二、培育电子商务发展主体

(三)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

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培育本地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鼓励支持我县骨干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建立企业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促进实体购销渠道和网络购销渠道互补发展,逐步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通过各乡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搭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销售信息化建设,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整合我县优势产业、特产以及在第三方平台上的中小卖家资源,在知名电商平台建立“三台特色馆”,形成集群优势,帮助我县特色商贸企业打开国内外市场,扩大销售渠道,实现产品全网一体化营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科工信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食药工质局)。 

(四)培育一批电商龙头企业

支持传统零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营销渠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进一批知名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快递)企业,鼓励在我县设立区域总部、物流基地、快递分拨中心、服务中心、营运中心等。支持扩大建设四川代代为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涪城麦冬”种植基地、台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稻鸭共育生态种植示范基地、梓州云商公司的红花园绿色生态种养基地,推广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化体系,建立农副产品溯源机制。(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科工信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食药工质局

(五)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店

鼓励中小微企业、商品市场经营户、创业青年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实现传统零售与网络零售有机结合;引导生产企业依托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开展全网营销;支持传统百货、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企业开办网上商城,拓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完善邮乐网“三台商城”,集中展示、宣传、推广三台企业和产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科工信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六)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

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积极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和中小电商企业及创业者入驻园区,形成设施完善、配套齐全、特色突出的电子商务集聚区。(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县科工信局、县投促局)

三、深化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七)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以纵深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积极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机制,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服务体系和双向流通格局,打通农村线上线下市场,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提升,过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的标准化、优质化、科技化发展。培育植根于乡村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打造涪城麦冬、潼川豆豉、台沃香米、崭山米枣、金鼓条粉等农特产品品牌。支持农村青年、大学毕业生以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服务等网上营销。培育一批特色电商村、电商镇,鼓励发展农村电商项目。大力实施农产品电商化计划,促进农产品生产基地与电商平台的对接,依托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镇一品”等地方产品资源发掘网销品牌,积极构建我县农产品标准化体系,推进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逐步建立网上农产品产供销可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商务局、食药工质局)

(八)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

积极推进电子信息和电子商务在工业企业的应用。支持制造业企业自建平台或通过第三方平台拓展网络营销渠道,鼓励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借助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推广个性化、定制化“互联网+制造”模式,提升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进一步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夯实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基础,鼓励工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强化供应链管理,整合上下游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专业化生产制造能力,全面提升我县传统工业在互联网市场产、供、销等全产业链联动发展能力;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每年至少举办1场(次)工业企业与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对接会,促成企业与电商服务企业的合作共赢,拓展“梓州造”品牌互联网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园区管委会)

(九)推动服务业电子商务应用

支持我县百货商场、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旅游服务业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商贸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实行线下体验、线上交易一体化经营。鼓励商贸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发展全渠道营销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交易市场发展电子商务,通过集聚商户、商品、客户和流量等资源,培育线上竞争优势。鼓励大中型批发市场的商户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支持、引导旅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为游客提供旅游目的地查询、旅游指南服务、旅游产品预订以及旅游服务保障一体化线上旅游服务。鼓励电商企业构建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社区商业与城市便民服务、社区政务、物流配送的互联互通。鼓励和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小区物业、物流配送企业、家政服务业、社区便利店等合作,利用电子商务创新经营服务模式,为社区提供生鲜食品配送、购物、家政、缴费等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

(十)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体系

支持电信等运营商加快宽带互联网建设,深入推进光纤进村入户工作,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加快4G网络、WIFI站点建设,以县城城区、镇中心区和重点村(社区)为着力点,规划实施宽带提速升级工程和重点公共区域免费WIFI全覆盖工程,实现休闲娱乐场所、酒店、旅游景点、社区等主要场所WIFI覆盖。(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

(十一)培育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

大力发展网店建设、美工摄影、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和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电子商务应用解决方案。完善以信息安全、大数据等为重点的信息技术服务体系,推动企业运用大数据的挖掘与分析,加强行业市场情况监测与研判,提高企业市场应变能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科工信局)

(十二)完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物流网络体系,支持三台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机制,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快递物流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合作构建农村终端配送体系,切实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

五、营造电商发展良好环境

(十三)优化办事流程和程序

公开企业和个人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税收申报等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进一步合理简化办事程序,并依托服务(孵化)中心实施专人负责的集中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办事服务“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食药工质局、县地税局)

(十四)完善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空间,规范电商经营行为,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强化安全和质量要求,提升品质信誉,促进守法诚信经营,维护电商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食药工质局)

(十五)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加大对各级政府机关及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针对大学生村官的电子商务培训。加大电子商务高端人才的引进,鼓励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素质、有丰富电子商务大型团队运营经验的职业经理人队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鼓励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等分类开展针对农村电商、社区电商以及工业领域电子商务推广应用等专业化培训。(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加强电子商务产业人才培养和培训,支持刘营职中提升电子商务专业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鼓励有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电子商务培训工种。(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

(十六)加强电子商务宣传

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发展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大力宣传电子商务发展理念和“互联网思维”及我县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返乡务工人员、电商企业等方面的创业明星、创新企业的宣传报道力度,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十七)鼓励行业协会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加大对三台农产品产销协会、三台电子商务协会、三台县物流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引导力度,鼓励行业协会定期举办研讨会、座谈会和电商讲座等活动,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合作与发展,加强线下生产和线上销售的信息对接、良性互动,着重培育行业经营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营造开放、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委农办、县民政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三台县促进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发展工作小组的作用,整合资源、明确分工,强化各部门横向协作。建立电商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创新公共服务模式,进一步明确县级相关部门和镇乡目标责任,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落实电商年度目标考核督查制度。(责任单位:商务局)

(十九)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对电子商务的投入。从2016年起,设立50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个人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

鼓励支持大学生、农村青年等群体实现网上创业,并优先列入国家创业就业贴息贷款扶助范围。组织县内各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企业和个人集中开展信用维护培训,评定信用等级,畅通信贷支持和服务通道。(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三台支行)

 

三台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

  • 三府发[2017]35号《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