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4 11:09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吴曦 点击数: 字体:[  ]

三台县商务局

关于报送《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

 

四川省商务厅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电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75号)精神结合商务部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绩效评价要求,我局报请三台县促进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对照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落实了责任部门、实施主体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并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报告于后。

特此报告。

附件:1、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发

         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四川省第一批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

         评价问题整改计划表

    三台县商务局

                            2017年2月14

附件1

 

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

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75号)精神,按照《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报告》和商务部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绩效评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各级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推动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有效开展,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二、整改目标

通过对《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目标和职责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中央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效益。

三、整改内容

(一)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

1村级服务站点运营能力有待提升,乡村站点服务人员操作不熟练。

2农村传统企业信息化改造有待加强。可以研究推动传统农资销售的电商化,并与技术辅导等专业化服务结合起来。

(二)项目管理问题

1政务公开不规范,部分资料不完整。项目管理制度未公开。

2未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智能对接。

3三台县采用邀标方式选择承办企业,虽有一定竞争性,但其公平、公开、公正性有待商榷,选择标准有待完善。

(三)资金管理问题

1中央财政资金未专账管理。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三台县琴泉粮站228万、绵阳市东航商贸有限公司220万等项目都未按规定专人专账管理。

2三台县应拨付给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用于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功能体系建设项目80万元,但实际拨付给绵阳市东航商贸有限公司。

四、组织实施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

1村级服务站点运营能力有待提升,乡村站点服务人员操作不熟练。个别村级服务点农产品代卖无台账记录,没有快递物流记录台账,在线支付功能发挥不充分,个别站点负责人操作不熟练。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各服务站点完善农产品代卖记录,建立物流快递记录台帐;二是通过分类集中培训和“一对一”培训,进一步加强村级服务站点人员操作技能、在线支付、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站点服务水平和运营能力。

责任部门(单位):三台邮政、梓州云商公司

责任人:蒲波 陈志勇

完成时限:2017年4月20日前

联系指导股室:商务局电商中心

2农村传统企业信息化改造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引导限上企业、规上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及涉旅企业拓展电商业务,加快信息化改造进程。

责任部门(单位):县商务局、科技工信局、农业局

责任人:阮光松 林国忠 胡永兴

完成时限:2017年4月20日前

联系指导股室:商务局服务业发展股、电商中心、旅游发展股

(二)项目管理问题

1政务公开不规范。部分资料不完整,如:贫困户培训原始登记信息不完整;项目建设过程文件公开方面暂未提供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文件公开网址;待提供“同一物流线路中央资金不能支持两家以上物流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管理制度未公开。

整改措施:一是由完善贫困户培训原始登记信息;二是补充“同一物流线路中央资金不能支持两家以上物流公司”的相关资料;三是在三台县委、县政府部门户网站四川·三台(http//:www.santai.gov.cn/公示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验收制度等过程信息。

责任部门(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人:阮光松

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

联系指导股室: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

2未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智能对接。

整改措施:落实专人与省厅市建处对接,按要求填报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补充历史数据,做好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责任部门(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人:阮光松

完成时限:2017年4月20日前

联系指导股室:商务局电商中心

3三台县采用邀标方式选择承办企业,选择标准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56号),严格遵守中央财政支持资金支持项目竞争性选择原则,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单位遴选条件、遴选程序等实施细则;二是由县商务局牵头,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合,收集、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选择实施单位的招投标等相关过程资料。

责任部门(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人:阮光松

完成时限:2017年4月20日前

联系指导股室:商务局电商中心

(三)资金管理问题

1、中央财政资金未专账管理。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三台县琴泉粮站228万、绵阳市东航商贸有限公司220万等项目都未按规定专人专账管理。

整改措施:督导绵阳市东航公司、三台县琴泉粮站两家企业就承建的项目落实专人,建立专账。

责任部门(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

责任人:阮光松 蒋次勇

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

联系指导股室:商务局财务室

2、三台县应拨付给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用于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功能体系建设项目80万元,但实际拨付给绵阳市东航商贸有限公司。

整改措施:协调绵阳市东航商贸有限公司将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功能体系建设项目资金80万元转给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责任部门(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人:阮光松

完成时限:2017年4月20日前

联系指导股室:商务局财务室

五、整改要求

(一)建立机构,确保整改有力推进

2015年12月,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台县促进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由三台县促进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与实施。

(二)落实责任,确保整改有序实施

整改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要增强整改工作责任感,安排专门人员,明确责任,并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三)周密部署,确保整改顺利完成

1、提高思想认识。县级相关部门、各有关镇乡、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整改目标,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本着对项目、对企业、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整改阶段各项具体工作。

2、突出抓好落实。针对《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股室要认真分析原因,结合实际制定出行之有效、管用可行的工作措施,及时完成整改。

    3、明确整改责任。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措施、落实责任,限时解决。逗硬实施考核奖惩,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管理失职、监督不力,导致整改工作走过场,推进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三台县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商务部绩效评价工作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与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组的要求,认真对照《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报告》,积极整改,认真总结农村电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坚持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电商工作深入开展,力争形成具有三台特色的农村电商模式,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

             

                               

 

附件2

 

 

 

 

 

 

 

 

 

四川省第一批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计划表

示范县名称:三台县                                                                填表时间:2017年2月14日

问题大类

问题小类名称

问题情形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是否销号

责任部门

责任人

手机号码

 

 

 

 

 

一.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

 

1、村级服务站点运营能力有待提升,乡村站点服务人员操作不熟练。

 

个别村级服务点农产品代卖无台账记录,没有快递物流记录台账,在线支付功能发挥不充分,个别站点负责人操作不熟练。

1、指导各服务点完善农产品代卖记录,建立物流快递记录台帐。

2017年4月20日前

   

三台邮政   梓州云商公司

蒲  波     陈志勇

18990115588   18608096969

2、进一步加强村级服务网点人员操作技能、在线支付、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网点服务水平和运营能力。

 

2017年4月20日前

 

 

三台邮政

 

蒲  波

 

18990115588

 

 

2、农村传统企业信息化改造有待加强。

 

 

农村传统企业信息化改造有待加强。

 

 

引导限上企业、规上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及涉旅企业拓展电商业务,加快信息化改造进程。

 

 

 

2017年4月20日前

 

 

 

 

县商务局

 

阮光松

   

   13608125818

 

县科技工信局

 

林国忠

 

13890136999

 

县农业局

 

胡永兴

 

13778103311

 

 

 

 

 

 

 

 

二.项目管理

 

 

 

 

1、政务公开不规范。

 

部分资料不完整。如:贫困户培训原始登记信息不完整;项目建设过程文件公开方面暂未提供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文件公开网址;待提供“同一物流线路中央资金不能支持两家以上物流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管理制度未公开。

1、完善贫困户培训原始登记信息。

2017年2月底前

   

 

 

 

 

 

县商务局

 

 

 

 

 

阮光松

 

 

 

 

 

13608125818

2、补充“同一物流线路中央资金不能支持两家以上物流公司”的相关资料。

 

 2016年7月底前

 

3、在三台县委、县政府部门户网站四川·三台(http//:www.santai.gov.cn/)公示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验收制度等过程信息。

 

 

 2017年2月底前

 

 

2、未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智能对接。

未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智能对接。

落实专人与省厅市建处对接,按要求填报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补充历史数据,做好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2017年4月20日前

 

   

 

县商务局

 

阮光松

 

13608125818

 

 

 

3、三台县采用邀标方式选择承办企业,选择标准有待完善。

 

 

三台县采用邀标方式选择承办企业,虽有一定竞争性,但其公平、公开、公正性有待商榷,选择标准有待完善。

1、按照《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56号),严格遵守中央财政支持资金支持项目竞争性选择原则,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单位遴选条件、遴选程序等实施细则;

2、由县商务局牵头,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合,收集、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选择实施单位的招投标等相关过程资料。

 

 

 

 

2017年4月20日前

 

 

 

 

 

 

 

 

县商务局

 

 

 

 

阮光松

 

 

 

 

13608125818

 

 

 

三.资金管理

 

1、中央财政资金未专账管理。

三台县琴泉粮站228万、绵阳市东航商贸有限公司220万等项目未按规定专人专账管理。

督导绵阳市东航公司、三台县琴泉粮站两家企业就承建的项目落实专人,建立专账。

 

2016年7月底前

 

 

县商务局

县发改局

 

阮光松   蒋次勇

 

13608125818  13550818501

 

2、中央资金未直接拨付到项目承建企业。

三台县应拨付给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用于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功能体系建设项目80万元,但实际拨付给绵阳市东航商贸有限公司。

协调绵阳市东航商贸有限公司将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功能体系建设项目资金80万元转给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前

 

 

 

 

县商务局

 

 

阮光松

 

 

13608125818

填表说明:1、本表于2017年2月10日前连同《整改工作方案》(作为方案附件)上报。

          2、“问题大类”、“问题小类”的名称、顺序严格按照商务厅绩效评价组《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填写;“问题情形”按《评价报告》对各小类问题的描述填写。

          3、“整改措施”由示范县提出明确、可行、具体的整改措施,注意文字简练。

          4、在2016年7-8月绩效评价后,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完成时限”据实填写,“是否销号”填“是”;对未完成或未整改的问题,填写“完成时限”最迟不超过2017   

             年4月20日,“是否销号”填“否”。

         5、“责任部门”、“责任人”、“手机号码”据实填写,不留空白。

 

填表人:伍桔

手机号码:15983645683

审核人:赵星           手机号码:13990153300

 

 

 

 

  • 三商发〔2017〕7号 关于报送《三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