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9年“端午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及餐饮市场的食品安全,贯彻落实省、市、县的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的节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协调镇属各职能部门开展“端午节”前的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6月4日上午9:00-6月5日下午5:00。
二、参与检查单位及人员
1.潼川食药工质所2人。
2.潼川畜牧站2人。
3.潼川教办1人。
4.镇食安办2人、农业服务中心1人。
所有参加人员于2019年6月4日上午9:00(6月5日上午9:00)在镇人民政府集合。
三、重点检查单位
潼川境内各水产养殖户、农业种养植大户、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各大市场、各大餐饮企业超市及副食店、旅游车站、农村总支及城郊结合部小餐馆。
四、车辆
潼川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一辆检查用车。如需增加车辆由党政办协调组织。
五、其他事项
一是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及节假日的食品安全检查和工作部署。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将节假日检查的资料(会议记录、检查记录、总结等)及时报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安全办。
三台县潼川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