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24 17:15 来源: 三台县 作者:三台县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

相关文件:三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三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需要征收土地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主动公开土地征收等信息。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三、文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三十三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

五、核心内容解读

对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征收土地的目的、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予以

六、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 5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