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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编号 20120809**** 信件状态 办结
信件主题 有关农村社保? 来信时间 2012/8/9 12:37:07
来信内容

尊敬的书记:

您好!

        我是三元镇新华村一村民,今年国家政策优惠农民,男的60岁以上,女的55岁以上可以每月领取55元,但我们这里还必须把其他户口的保险交了才能领取,请问这是一个什么政策,请解释答疑!

致礼!

                       2012年8月9日

领导批阅 谢谢来信。请人社局及时回复。书记信箱办
答复情况
处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2/8/13 15:58:44
回信内容  

刘梦德同志,你好。

来信收悉。现将你咨询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及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强持续”,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为适应城乡居民收入较低、差异大且不稳定的特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十二个档次。城乡居民自愿选择、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有条件的中青年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标准缴费、长期缴费,以提高自己将来的养老金水平。

四、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1、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2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户籍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子女参保缴的费在他个人帐户上,待他年满60周岁时就可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

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的组成和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于长期缴费的参保城乡居民(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增加基础养老金每月1元;对缴费超过30年以上部分,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计算公式:

月基础养老金55元+(n-15)×1元(15≤n≤30)+(m-30)×2元(m≥30)增加的基础养老金由县政府全额补助。

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存储存额÷139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领取完毕的,由当地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六、县下发了70余万份《致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三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手册》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到各乡镇,由各村下发至每户,你可以详细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若还有不明之处,请来电咨询。电话号码:0816-5347651、0816-5347527。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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