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的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公民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更改出生日期,并提交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及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等证明材料,民警调查核实写出调查报告,经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核后,报县(市、区)、市(州)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申报变更。
据你描述你身份证号码上的出生年月日是当时你父母根据你的出生日期向公安机关提供并申报的,若你现在想改你身份证号码上的出生年月日,你必须向公安机关提供能够证明你出生年月日错误的原始资料等证明材料申报并更正。
根据你留下的联系方式,我局治安大队民警已多次致电并未联系到你,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拨打我局治安大队电话0816-5239134咨询办理。
感谢你对公安户籍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台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