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今年的招生政策,你的孩子办理了居住证,符合居住证持有者的申报条件,条件为:学生本人当年5月1日前取得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③在招生范围内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办理租赁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申报条件里面没有要求家长监护人购买三个月社保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拨打你留下的电话,与你进行了沟通、交流。如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与我局教育股咨询,联系电话:0816-5263617。
感谢你对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网站标识码:5107220077 主办单位:三台县网络舆情监测中心
技术支持:三台县网络舆情监测中心 三台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运维电话:0816-5338259 传真:0816-5338259 服务邮箱: santaiweb@126.com
蜀ICP备2022015024号-1 川公网安备 51072202110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