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你留下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你取得联系,得知你母亲在三台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居住在宁波市宁海县,因患胆囊结石在宁海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根据绵医保规〔2021〕3 号 《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十七条 住院报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未联网结算的合规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持以下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二)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或电子发票;(三)住院费用清单;(四)出院记录;(五)参保人有效银行账户信息。根据以上政策规定,你母亲在省外住院治疗是可以报销的,如果无法直接联网结算请备齐以上资料回三台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即可。
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联系方式:0816-5222985。
三台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