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1739468/202106-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永明镇 发文日期: 2021-06-03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

永明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1-06-03 14:37文章来源: 永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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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永明镇职能简介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居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

(二)永明镇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对绵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安全和发展,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今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6%以上。全面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目标任务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一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面普及“四川天府健康通”,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做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娱乐等场所防控。稳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健全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水平。完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发热诊所等“哨点”作用,提高监测预警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二是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履行好法定行政权力,承接好县级部门下放行政权力。分类盘活镇村闲置资产,力争镇级闲置国有资产、村级闲置活动阵地盘活率达到95%以上。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坚持便民原则,持续优化镇村便民服务站点设置,全面推广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一网通办”。

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如期高质量完成精准扶贫档案归档工作,客观、真实、全面反映脱贫攻坚系列工作及成效。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继续精准施策。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技术、人才和资金向农业农村流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以产业带动乡村发展。深入实施“美丽永明•宜居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四是持续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深化“一对一”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加快推进京昆G5高速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持续推进G247永明至花园公路工程和松垭至永明连接线建设。利用印象涪江美丽岛入围全省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契机,引进优质企业,打造文旅产业高地。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牵引,依托交通枢纽优势,挖掘比较优势,全面对接成都平原经济区、成渝城市群、川渝合作示范区等地区产业转移,积极争取“先进制造业产业园”落地永明。

五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争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推动粮油生产扩面,保障粮食安全。持续推进麦冬种植禁施多效唑相关工作,擦亮涪城麦冬金字招牌。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产业集约化发展,力争全年生猪出栏32万头。全力推动麦冬种养循环农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镇”战略,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技术创新,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力争实现工业企业总产值2.5亿元,培育产值过千万元企业1家、产值过5百万企业2家,力争新增中小企业5家以上,力争完成工业投资2亿元。加快编制全镇“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乡村旅游规划落地。加快推进印象涪江美丽岛建设营运,涪江沿岸旅游资源开发,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依法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六是持续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持续完善镇村“一体化”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办事效率。强化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加强欠薪源头治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全民参保扩面,扎实做好惠民惠农“一卡通”工作,确保各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引入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方式,推动公办养老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规范城乡低保管理。高质量完成镇人代会票决民生事项。抓好反分裂、反邪教、禁毒斗争等工作,构建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应急能力建设,统筹抓好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及防汛减灾等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重大任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转运体系。

七是持之以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学习型政府。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八项本领”“七种能力”,真抓实干把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决策部署贯彻到政府工作各方面。建设法治型政府。启动“八五”普法。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严格执行政府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履行决策法定程序。依法接受镇人大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施政方向,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凝心聚力抓发展、尽心竭力惠民生。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对庸政、懒政、怠政者严肃问责。建设廉洁型政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忌在工作中搞 “一刀切”。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明镇属一级预算单位,按照三委办【2020】3号文件要求,永明镇下设九办五中心,主要包括: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全镇共有行政编制49个,(其中行政工勤编制3个),事业编制25个(其中,便民服务中心6个、农民工服务中心3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个、宣传文化中心3个、投资促进服务中心5个)编制合计74个;2020年底共有在编在职人员69人,其中行政40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29人。现有退休人员31人,遗属8人。县级派驻机构有畜牧站11人、市场监管所4人、自然资源局3人、司法所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明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永明镇部门预算2021年收支总预算1723.3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永明镇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172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7.57万元,占9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5.64万元,占7%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永明镇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172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97.57万元,占93%;项目支出125.64万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永明镇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23.21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7.5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5.64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77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教育支出2.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5.4万元、农林水支出520.0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明镇部门202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7.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4.0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77万元占45.62%国防支出3万元占0.18%、教育支出2.65万元占0.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1万元占0.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万元占10.58%卫生健康支出34.08万元占2.13%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31%、城乡社区支出59.76万元占3.74%、农林水支出520.03万元占32.55%、交通运输支出6万元占0.38%、住房保障支出56.17万元占3.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5.56万元,主要用于:永明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1年预算数为7.6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镇人大会议费相关费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01.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6.53万元。 主要用于政府未设置科目类的项目等方面的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4万元。 主要用于工勤岗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万元,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经济普查(项)2021年预算数为2.84万元。用于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活动:2021年预算数为2.16万元。用于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32.11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5.39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党委未单独设置科目类的公用经费。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方面的支出。

1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5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1万元。 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的人员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1年预算数为27.18万元。主要用于镇直属社会保障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4.89万元。用于购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01年预算数为31.67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敬老院管理工作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5.2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作经费及日常运转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等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4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镇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4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收集与处理、违法建筑拆除、桔秆禁烧河道治理等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9.76万元。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日常办公经费等。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5.12万元。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和办公经费等。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2万元。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45.71万元。用于村社干部生活补助、村党支部的日常办公经费等。
  2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1年预算数为6万元。用于全镇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6.17万元。用于镇政府机关及镇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明镇部门预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7.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永明镇部门预算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4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主要原因是:本镇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否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4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明镇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为125.64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明镇部门预算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永明镇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6.0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6.48万元,降低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永明镇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4.8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垃圾清运。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永明镇部门预算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永明镇部门预算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主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7.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

8.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永明镇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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