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三台县前锋镇部门决算
(公开)
目 录
公开时间:2019年11月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8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202
附件1......................................... 202
附件2......................................... 224
第五部分 附表.................................... 23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35
二、收入总表................................... 235
三、支出总表................................... 2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3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3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3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3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3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3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3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及职能分解的通知》(三编发[2007]74号)文件,前锋镇设置党政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设置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镇管理的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前锋镇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镇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镇辖区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县下派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扶贫开发、产业发展、CD级危房改造、环境整治、非洲猪瘟防控、公益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公路交通安全、统计调查、民生保障、以及保障镇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本镇部门决算为单户表决算,按照县编委核定的机构有:中共前锋镇委员会、前锋镇人大、前锋镇人民政府三个行政单位,三台县前锋镇农业服务中心、三台县前锋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台县前锋镇敬老院三个事业机构。以上部门当年无变动情况发生。
人员情况,全镇共有行政编制14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6个,编制合计21个;2018年底共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5人。年内公务员调入1人,退休2人。现有行政退休人员8人,行政遗属5人。目前行政缺编1人,行政工勤缺编1人,农业服务中心缺编1人。县级部门下派人员8人,其中林业1人,畜牧3人、广电2人、国土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当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安排收入527.96万元,年内调整预算增加87.90万元,决算安排数615.86万元,当年实际收入总预算615.86万元,比上年减少112.17万元,降低15.41%,调整原因为年内在职公务员退休及项目支出安排减少。当年实际支出615.8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图1)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1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86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图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1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34万元,占90%;项目支出59.52万元,占1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5.8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17万元,下降15.0%。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内在职公务员退休及项目支出安排减少。
(图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减少112.17万元,下降15.0%。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内在职公务员退休及项目支出安排减少。
(图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96万元,占32.0%;教育支出(类)0.63万元,占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7.23万元,占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万元,占2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71万元,占3.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5.01万元,占2.0%;城乡社区(类)支出13.64万元,占2.0%;农林水支出(类)190.27万元,占32.0%;交通运输支出(类)3.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类)14.41万元,占2.0%。
(图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1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9.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5.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15.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9.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支出决算为10.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31.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3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34.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35.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6.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36.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3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衡预算。
(图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5.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低于2017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政府公务用车、会议费、接待费用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6万元,占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1万元,占36%。
(图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次,出国(境)0 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学习考察事项。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18万元,增长/下降3 %。主要原因是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安排次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9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1 辆,其中:轿车 1 辆、金额9.33万元,越野车0 辆、金额 0 万元,载客汽车 0 辆、金额0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领导应急处置、防灾减灾、信访维稳等用车。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1辆,其中:轿车 1 辆、越野车 0 辆、载客汽车 0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领导应急处置、防灾减灾、信访维稳等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0 %。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标准和次数。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78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于扶贫开发、产业发展、CD级危房改造、环境整治、非洲猪瘟防控、公益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公路交通安全、统计调查、民生保障、以及保障镇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检查等接待费用开支。
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共计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0 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0 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大会议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15个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年初预算目的,有效解决了部门运行中迫切需要解决的资金需求问题,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环境保护”、“一事一议”、“公路和交通运输”等1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1万元,执行数为1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环境整治,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通过对农村白色垃圾等废弃物、河道清理和道路清扫,改善人居环境;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做好场镇建筑和生活垃圾整治,通过对白色垃圾等废弃物、河道清理和道路清扫,改善人居环境。
2、一事一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省定贫困村金龟村4、8、9组农业和你们生产生活用水情况。
3、公路和交通运输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前灵路,乐前路、芦跃路道路畅通及日常维护。
4、人大会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4万元,执行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人民代表大会正常如期举行;保障人大主席团例行考察学习及调研工作正常进行;保障人大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年内召开2次镇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席团调研考察2次。。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22万元,执行数为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做好重阳节、春节活动及慰问、五保老人春秋换季服装购置、做好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集中供养五保人员生活补助覆盖范围、社会关系和谐发展、社会养老、敬老、孝老氛围。做好敬老院农村集中供养五保人员的饮食起居、健康卫生及心理疏导工作;提升敬老院管理体系;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前锋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77万元,比2017年增加2.30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河长制、扶贫、环境整治、非洲猪瘟等工作不可控因素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府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前锋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县编委《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及职能分解的通知》(三编发[2007]74号)文件,前锋镇设置党政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设置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镇管理的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本镇部门决算为单户表决算,按照县编委核定的机构有:中共前锋镇委员会、前锋镇人大、前锋镇人民政府三个行政单位,三台县前锋镇农业服务中心、三台县前锋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台县前锋镇敬老院三个事业机构。以上部门当年无变动情况发生。
(二)机构职能。
1、乡(镇)综合办事机构
党政办公室:
(1)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人事、监察、劳资和 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2)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
(3)负责文件(稿、电)的草拟、修改、校核、印制、收发、登记、交办、督办、存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的管理;
(4)负责信息收集、动态反馈、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各种会议、会务、事务、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党务、政务、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
(7)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议案、提案;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
(8)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9)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经济、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 施。
(2)负责农业规划、农业资源、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及多种经营。
(3)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 体资产财务管理、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三 高"农业的试点示范工作。
(5)负责做好辖区抗灾、救灾工作。
(6)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查研究工作。
(7)负责小集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8)负责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 建设项目申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生态村建设等环境保护 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发展、科技进步、对外经济协作与交 流,对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9)负责协调工商、税务、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
(10)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11)负责辖区内的公路管理工作。
(12)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和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
(2)负责社会救济、"五保"、扶贫、殡葬、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收容遣送、残联工作。
(3)负责抚恤、救济费和优待金、五保金、最低生活保障 金的管理、发放和灾情调查、报灾救灾工作。
(4)协助上级民政部门承办辖区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 作。
(5)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日 常管理工作。
(6)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目标及计划,并 组织实施。
(7)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育龄妇女季度"三查"
服务工作。
(8)负责编制实施人口计划、检查评估人口计划完成情况、 人口统计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村级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办
理。
(10)负责计划生育干部、技术协会队伍的自身建设。
(11)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
(12)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未设立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乡(镇),将其职能划入党政办公室。
群众工作办公室:
(1)贯彻落实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各项制度和任务。
(2)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
(3)负责受理上级和党委、政府交办处理的群众工作事项。
(4)负责协调处理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突发性上访事件等重要群众工作事项。
(5)协助上级信访部门对有关单位处理的辖区内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
(6)负责研究、分析群众工作事项,对重大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为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
(7)负责群众信息工作的收集、分析、上报,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8)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未设立群众工作办公室的乡(镇),将其群众工作的职能划入党政办公室。
财政所: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落实国家支农政策;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
(2)负责编制和组织执行乡(镇)预算。
(3)负责发放各项涉农、惠农政策性补贴。
(4)负责监管各级财政的专项资金使用。
(5)负责管理乡(镇)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
(6)负责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
(7)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未设立财政所的乡(镇),将其财政所的职能划入经济发展办公室。
2、事业机构
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本辖区农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意见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业生产中规范化栽培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3)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 处置。
(4)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测、 检疫和强制性检验。
(5)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
(6)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
(7)负责做好农村能源建设。
(8)负责做好蚕桑生产规划和发展工作。
(9)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
(10)负责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11)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乡(镇)劳动保障所牌子):
(1)负责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搞好职业技能培训。
(2)负责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搞好劳务开发,维护
劳动力市场秩序。
(3)负责退休管理服务,协助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
(4)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
(5)负责组织多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6)负责指导村(居)委会文化室(俱乐部)的工作。
(7)协助管理辖区内文化市场。
(8)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全镇共有行政编制14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6个,编制合计21个;2018年底共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5人。年内公务员调入1人,退休2人。现有行政退休人员8人,行政遗属5人。目前行政缺编1人,行政工勤缺编1人,农业服务中心缺编1人。县级部门下派人员8人,其中林业1人,畜牧3人、广电2人、国土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安排收入527.96万元,年内调整预算增加87.90万元,决算安排数615.86万元,当年实际收入总预算615.86万元,比上年减少112.17万元,降低15.41%,调整原因为年内在职公务员退休及项目支出安排减少。当年实际支出615.8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1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86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1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34万元,占90%;项目支出59.52万元,占1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三、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5.8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17万元,下降15.0%。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内在职公务员退休及项目支出安排减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减少112.17万元,下降15.0%。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内在职公务员退休及项目支出安排减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96万元,占32.0%;教育支出(类)0.63万元,占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7.23万元,占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万元,占2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71万元,占3.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5.01万元,占2.0%;城乡社区(类)支出13.64万元,占2.0%;农林水支出(类)190.27万元,占32.0%;交通运输支出(类)3.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类)14.41万元,占2.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5.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低于2017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政府公务用车、会议费、接待费用开支。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6万元,占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1万元,占36%。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大会议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15个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年初预算目的,有效解决了部门运行中迫切需要解决的资金需求问题,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专项预算管理。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环境保护”、“一事一议”、“公路和交通运输”等1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1万元,执行数为1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环境整治,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通过对农村白色垃圾等废弃物、河道清理和道路清扫,改善人居环境;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做好场镇建筑和生活垃圾整治,通过对白色垃圾等废弃物、河道清理和道路清扫,改善人居环境。
2、一事一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省定贫困村金龟村4、8、9组农业和你们生产生活用水情况。
3、公路和交通运输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前灵路,乐前路、芦跃路道路畅通及日常维护。
4、人大会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4万元,执行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人民代表大会正常如期举行;保障人大主席团例行考察学习及调研工作正常进行;保障人大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年内召开2次镇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席团调研考察2次。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22万元,执行数为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做好重阳节、春节活动及慰问、五保老人春秋换季服装购置、做好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集中供养五保人员生活补助覆盖范围、社会关系和谐发展、社会养老、敬老、孝老氛围。做好敬老院农村集中供养五保人员的饮食起居、健康卫生及心理疏导工作;提升敬老院管理体系;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6、一行政管理事务(群团)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群团组织(团委、妇联),通过群团经费保障,有力促进妇联和共青团工作开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7、一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5万元,执行数为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经费保障,促进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维护等项目工作顺利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立足基层,着力深化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决胜小康社会。
8、党员教育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75万元,执行数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保障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有助于党员干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提高党员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通过培训学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全面素质和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9、专项服务项目(民兵及征兵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保障武装工作经费,围绕落实“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目标,提升基层各类应急、专业、特殊分队遂行任务能力,打造驻地拳头力量.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按照“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要求,编实建强一线民兵队伍。突出做好双拥共建,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欢送喜报和慰问老红军、军烈属等工作,进一步浓郁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尊崇军人军队氛围。
10、信访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经费保障,做好信访维稳日常工作,认真接受信访人员诉求,加强对信访人员的教育与正确引导,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11、专项普查活动项目(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经费保障,通过对辖区开展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部单位和个人进行普查,了解生产经营状况,为国家大政方针策略的制定通过翔实参考依据。
12、统计抽样调查项目(住户调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4万元,执行数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经费保障,对辖区农村住户收入支出调查,了解农民生活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为国家大政方针策略的制定通过翔实参考依据。
1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目(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8万元,执行数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经费保障,负责平台使用推广,负责前期农村三资清理、账务数据核实和数据导入平台,负责后期平台运行监管,做好镇域内统一的村级财务管理平台,负责村财代管人员会计核算实务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村财代理各岗位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审定工作。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提高老百姓对“阳光三台”主题网站和“阳光财务清风三台”微信公众号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充分发挥该平台“还老百姓一本明白账”、资金透明化管理的重要作用。
14、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3万元,执行数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计划生育经费保障,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贯彻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死保健服务,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有效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社会发展可持续。
15、其他扶贫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规范和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保障,有利于驻村工作队队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及扶贫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更好的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教育引导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讲奉献不求索取,讲艰苦奋斗不图安逸,讲奋斗不计名利,以超常付出、严实作风和过硬举措,在推动贫困村如期脱贫、实现同步全面小康中培养锻造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人才。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前锋镇项目绩效整体坚持严格按年初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运转正常。
(二)存在问题。
1. 因业务水平有限,年初预算的编制支出类别上理解不够,比如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日常业务操作时容易出错。
2.预决算项目支出编制需进一步明确、精细化。同时项目执行率需进一步提高。
3. 随着对预、决算编制工作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数据编制要求越来越精准、规范;时间紧、任务大;加之现行决算工作与实际账务处理工作间衔接还存在一定差异;会计人员业务明显增加,人员紧缺,加之业务操作水平有限,实际操作中确实感到力不从心。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合理安排会计岗位,适当增加会计人员,增加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决算工作与账务处理工作衔接。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