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1739468/2019-0003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永明镇 发文日期: 2019-08-23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三台县永明镇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8-23 00:00文章来源: 永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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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永明镇职能简介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居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

(二)永明镇2018年重点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真抓实干、务实创新,较好完成了年初镇人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镇实现镇域生产总值28909.4万元,同比增长9.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710.6万元,同比增长13.65%,第二产业增加值5823.64万元,同比增长1.52%,第三产业增加值5375.16万元,同比增长4.49%。实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46元,同比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69元,同比增长8.3%。全镇经济繁荣、人心稳定,社会和谐,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1、以经济发展为要务,持续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优先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旅游服务业、大力发展工业企业产业,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61.3 : 18.6 :20.1。

一是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2018年,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61202亩,实现粮食总产15037吨,实现产值4920万元,种植麦冬5645亩,实现麦冬总产13897吨,总产值7645万元。种植油料作物15561亩,实现油料总产2917 吨,总产值1553万元。种植蔬菜作物3947亩,总产7524吨,实现总产值1505万元,全镇良种推广率达到98%以上。全镇生猪出栏75089头,家禽出栏313479万头,非洲猪瘟防控十分有力,得到市上通报表扬,全镇全年无疫情发生,确保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工业产业取得新进展。2018年,全镇共有工业企业36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在库数2户,规上工业总产值累计完成17538万元,同比增长14.71%,朝育机械、四川英伟牧业、兴阜商砼已成为助推永明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全年共引进外地商会,企业家联合会,国营、民营、个体企业到镇考察15家,协议招商引资5家。3月30日绵阳市2018年第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我镇美丽岛项目现场顺利召开。

三是旅游服务业迎来新局面。坚持以原生态自然资源为基础,建立以绵盐、绵遂快速通道沿线的近郊休闲旅游产业带。天泰创意农业示范园、永松中药材专业合作社采摘园、廖家堰森林山庄、金土地等近20个农家乐发展平台,已具备接待游客能力;鸵鸟、野鸡、野猪、人工养殖娃娃鱼、梅花鹿等特色养殖农产品一应俱全,  “周末乡村田园经济”在永明已经悄然兴起。

2、以保障民生为基础,持续发展社会事业

1)计生民政工作稳步推进、民生项目有效保障。一是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镇政策生育率达到97.3%,计生三查率达到95%以上,违法生育处理率达到100%,新增计生奖扶对象合格率达100%。二是巩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狠抓农村“五保”、“低保”、特困户、优抚对象和受灾农户临时救济的生活保障工作。2018年,核定农村低保358户658人,城市低保6户6人,五保93人,其中新增对象6人,集中供养58人;民政重点优抚154人,60岁以上退伍老兵177人。三是实施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建成了以永明镇敬老院为中心、村(社区)为站点、社会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四是惠民惠农政策补助资金全面发放到位。2018年,我镇优抚资金、残疾人补贴、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补助、高龄津贴、困难残疾人补贴、医疗救助、孤儿生活补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惠民惠农资金每月均按时足额发放至群众一折通账户。

2)文化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镇共开展各类文体活动12场次,建立广场舞、秧歌队、腰鼓队等群众文艺队伍10余个,17个村的“农家书屋”及3个社区书屋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群众满意度高。建立了标准化广播室,全面实现“条条线路通,只只喇叭响”。2018年,镇内中小学在校学生980人,在职教职工80人,全面实施“免费营养午餐”,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小学入学巩固率保持100%

3)基本公共卫生事业全面发展。2018年,进一步完善了镇、村两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不断提高居民卫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卫生防疫覆盖率达到100%。全年共计免费发放卫生宣传资料5500余张,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院深入村居免费义诊3600余人次、开具处方845余张、健康体检2118人,目前已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万余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

4严格落实党管武装原则。2018年,我镇武装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全面完成了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工作,在征兵工作中,体检上站53人,向部队选送了11名优质兵源,超额完成县下达的任务。

5)脱贫攻坚奋力推进。2018年,全镇贫困人口总计255户共618人,通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2018年脱贫33户72人,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并通过省、市、县各级验收,截至2018年底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率达96.9%;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发放小额信贷164户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06.2万元,并完成发放本年政府贴息49044元;落实贫困户危房改造6户,土坯房改造57户,发动社会力量募集扶贫资金及物资11750元,完成土坯房拆旧建新230户、C/D级危房改造27户、易地扶贫搬迁4户10人。

3、以和谐稳定为前提,持续统筹城乡发展

1)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抓好抓实纠纷排查和依法行政工作。围绕拆迁纠纷、工程建设、民生推进等矛盾纠纷易发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2次,调处38起。加强维稳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管理,落实稳控措施25件,重点时段坚持执行“零报告”制度。全镇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转)办信访件共60件,成功调处化解60件,结案化解率为100%,确保了“三零”(零进京、零非访、零登记)目标的实现。顺利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共开展法制宣传12次,受教育达到400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200余份,105名镇村干部与派出所一道参与夜间巡逻,推动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

2)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切实落实好路政及镇域环境整治工作每月不定期到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常规例行检查,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单位实行随机安全监管检查,集中开展机动车辆违法载客整治活动,全年查处违法载客12辆。以“四个加强为抓手,着力构建平安永明”,主要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强森林防火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监管,切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生活。

3)成功处置“6.26”、“7.11”特大洪灾。在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各级干部和群众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勇斗洪魔,通过紧急疏散、分散安置、轮班值守和日防夜防,涪江洪水在永明镇顺利过境,挺住了涪江流域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的考验,没有造成任何人员死亡事故。

4)违法建设防止与查处工作成效显著。加大违法建设防治查处力度,坚持建管并重,强化整改拆除,重点拆除影响恶劣、顶风抢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等典型违法建设,一年来共拆除违法建设18处,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势头。

5)治污措施强硬实施,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保护。以城乡环境整治为契点,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以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为重点,有效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以“河长制”工作为核心,强化河道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农村道路、绵遂高速、绵盐路、永观路、场镇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活动,建立了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长效机制,全镇在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工作的投入达90万余元。二是狠抓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落实了秸秆还田示范片,泰平秸秆综合处理厂年加工能力达1.2万吨,与全镇所有农户签订禁烧秸秆承诺书实行全年禁烧,全镇出动秸秆禁烧宣传车300多台次,组织镇村社干部320余人轮流宣传和巡查。三是对辖区内的河流定期开展巡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年共投入40万元整治河道。建立镇境内涪江、中花河水体和河床河道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河长制有关规定,落实沿线河流卫生监管人员,定期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清除镇境内河流周边生活垃圾 10余次。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12次。

6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实施乡村振兴、麦冬小镇建设项目。贯彻落实县委“11331”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绵阳科技城,通过不懈努力,全省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试点镇、麦冬特色小镇规划已全面完成,施工组织全面铺开,永明镇迎来了历史上最佳发展机遇。麦冬特色小镇安置区、产业大道、核心示范种植区建设工作正如火如荼有序推进。

4、以自身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政府效能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顽疾,扎实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学习活动。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增强法治观念,规范行政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完善预算编制,加强财务审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等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组成
  根据县编委《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及职能分解的通知》(三编发[2007]74号)文件,永明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设置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镇管理的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现有核算单位为中共永明镇委员会、永明镇人大、永明镇人民政府三个行政单位,三台县永明镇农业服务中心、三台县永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台县永明镇敬老院三个事业机构。
    2、人员情况
  全镇共有行政编制28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9(其中,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编制3人,农业服务中心编制4人,敬老院编制2人),编制合计39个;2018年底共有在编在职人员34人,其中行政24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8人。现有退休人员17人,行政遗属5人。县级派驻机构有畜牧站4人、林业站1人、广电站3人、水利站1人、国土所1人、农机站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明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永明2019年收支总预算2765.4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永明2019年收入预算276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8.95万元,占预算35.7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76.45万元,占预算64.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永明2019年支出预算276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29万元,占33.21%;项目支出1847.11万元,占66.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永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65.4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8.9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76.45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32万元、教育支出  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17.37万元、农林水支出348.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明2019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8.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2.46万元。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32万元,占37.95 %;教育支出 1.26 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0.45万元,占13.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01万元,占 3.94%;节能环保支出23.8万元, 2.4 %;城乡社区支出40.92万元, 4.15 %;农林水支出348.11万元,35.2%;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 0.30%;住房保障支出27.08万元 2.74%;。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8.80万元,主要用于:永明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9年预算数为4.22万元,主要用于:永明镇人大会议费相关费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03.5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3.4万元。 主要用于征兵及民兵整及安全等方面的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11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01万元,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项)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活动:2019年预算数为0.72万元。用于开展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53万元。用于纪检监察岗位津贴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95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26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90万元。主要用于镇直属社会保障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营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5.24万元。用于购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4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1.6万元。用于农村五保救济。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6.0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等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4.89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镇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23.80万元。主要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收集与处理、违法建筑拆除、秸秆禁烧河道治理等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92万元。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日常办公经费等。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76.45万元。用于上缴国家耕占税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9.13万元。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和办公经费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万元。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17.98万元。用于村社干部生活补助、村党支部的日常办公经费等。
  2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9年预算数为3万元。用于全镇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7.08元。用于镇政府机关及镇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1.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永明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0%,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5%,与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5%,与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末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及租用宏达公司城管执法车的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1776.4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主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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