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三台管理部依申请公开指南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三台管理部

依申请公开指南

 

一、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三台政务网下载电子版。本机关目前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为:

(一)当面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

(二)通过邮寄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给受理机构,提交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三台管理部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三)通过传真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传真至受理机构,传真时请在《申请表》左上方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三台管理部0816-5229096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四)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三台管理部0816-5229096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二、受理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三台管理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三台管理部办公室

办公地址:三台县政务大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5229096

传真号码:0816-5229096       

通信地址:三台县政务大楼4楼

邮政编码:621100

电子邮箱地址:229856733@qq.com

三、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三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收费政策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三台管理部办公室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