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三台县永明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后及时主动公开,本机关对外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通过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公开公示栏等。
    (二)依申请公开。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提出申请、电子邮件提出申请,我镇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信息,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镇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换届后,根据领导和干部分工职责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结合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公开前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同时,还结合我镇实际,以村务公开栏、有线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妥善保存,以便查阅。三是严格操作程序。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2021年尚未发生一例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正确处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机密、关乎全镇政治社会稳定及其它按规定不能或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已确定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四)平台建设。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公开栏目,并有专人负责平台信息更新。

(五)监督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投诉或者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填报须知: 1.所有空格均需填报,如无内容填 “0”; 2. 规章栏必须填 “0” )

 

第二十条第( 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