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三台县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指导性说明。《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本单位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三台县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县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单位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三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三台政务网下载电子版。本机关目前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为: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

2.通过邮寄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给受理机构,提交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本单位办公室来电(0816-5237119)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3.通过传真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传真至受理机构,传真时请在《申请表》左上方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本单位办公室来电(电话号码)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4.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本单位办公室来电(0816-5237119)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受理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三台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政务大楼五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5237119

传真号码:0816-5237119         

通信地址:三台县梓州干道政务大楼五楼三台县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621100

电子邮箱地址:35229163@qq.com

(四)依申请公开处理

受理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收费政策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16-5237119

联系地址:三台县梓州干道政务大楼五楼三台县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