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平台、主窗口作用,持续扩大网站信息宣传,围绕我县城乡建设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质量,规范各栏目信息发布频次,强化突出城乡建设工作特点。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组织机构类9条,工作动态类10条,规划类1条,统计类2条,财政预决算类1条,政府采购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1条,动态类13条,行政许可类2条,行政处罚类9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我局在答复申请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2023年,我局无公开申请类事项,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好信息公开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发稿必审”。进一步完善局政务公开与宣传、信访、舆情处置等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热线等渠道,提高对舆情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通过网站、政务宣传栏、新媒体等途径,精准推送政策宣传、城乡建设和业务办理情况等信息,让办事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城乡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健全网站栏目,做好交流知识库保障工作,并按要求开展网站页面统一规范改造。网站内容以城乡建设为中心,加强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工作动态、政务宣传四大功能,重点丰富了机构职能、工作信息和行政许可处罚等内容,涉及机关简介、工作信息、执法监督、公示公告等栏目,切实有效保障网站内容的多样性,较好地解决了市民迫切想了解的问题。按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在网上公布,接受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检查。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我局实际,落实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将公开事宜纳入各股室年度绩效考核,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98.5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数量偏少,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积极改进,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内容、时间等,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同时,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多维度扩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