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424259/2017-00002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3-30
文号: 关键词: 年度报告

2016年县检察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30 00:00文章来源: 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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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台县检察院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我院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向人民群众公开本院的相关信息。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明确各内设部门的工作职责。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院制定了审核、发布的程序,使文稿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及时将可公开信息予以发布。

(二)落实工作责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充实力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对检务信息、案件信息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公开制度。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

2016年,我院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检务信息,特别是重要案件信息、普通案件程序性信息等,以增进公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定时公开财务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通过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平台及时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检察长信箱,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我院2016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在门户网站公开检务动态78条,公开法律文书54份,重要案件信息5条,案件程序性信息300余条,在官方微博、微信公开检务信息200余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领导人员变动情况,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工作计划方案与总结报告,财务信息,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院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在我院互联网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三是通过官方微信、微博、手机APP等自媒体进行发布。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在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设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本院动态、检察新闻、案件信息公开等子栏目,涵盖检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补充完善信息资料。公开机关网站邮箱,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院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院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检察机关内部的工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收到有关我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有关我院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院严格遵守《保密法》及相关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原则,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的有效实施。我院发布的所有政府信息均不存在擅自公开上级机关执法公文现象,无违规公开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同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为此,我院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1、加强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2、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加强与县电子政务中心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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